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大漠风光(8. 什么乱七八糟的) (第3/3页)
。”司机答应了一声,打开了收音机。他跟随喻书记几年了,早就知道他关心民生,偶尔在车上空闲了,还要听听新闻评论,了解下世俗民情。 收音机播放了两条本地新闻之后,开始播报下一条新闻。 “这边还有一条新闻,”主持人说,“KTV四人夜会作乐,第二天一男控告三女强奸。” 主持人念了案件经过,又说请砖家点评。 砖家很快接过话题,“这个案子比较特别。但是我要先纠正一个错误的说法,目前我国刑法中,强奸没有包含女性对男性的侵害。” 后排喻书记垂眸翻着资料。 砖家的声音又接着响起,“在我国,强奸这个词,只能指男性对女性实施暴力性侵害。女人对男人实施的行为,在我国法律视角中不算强奸。” “那像本案例中,女方对男方做出这种行为算什么呢?”主持人问。 “应该适用强制猥亵罪。”专家解释,“强奸罪的主体必须是男性——也就是说,我国刑法认为,女性是不可能强奸男性的。” “是因为男女体力差距吗?”主持人问,“女性单从体力上来讲,不借助任何药物或者工具的话,其实是很难挟制并强迫一个成年男性进行性行为的。” “有这方面的理解。”砖家说。 “我记得您之前提过,强奸罪成立的前提之一是有“奸入”式性行为,”主持人又说,“也就是说,如果男性本身不愿意的话,也就是无法勃起的情况下,女性的生理结构决定了她们不可能自己完成“奸入”这个动作的——” “也可以这么理解。”砖家说。 “换台。” 喻书记突然在后排皱眉发话,“什么乱七八糟的?现在电台的尺度怎么这么大?这是哪个部门在管?” “是是是,这些电台乌烟瘴气的,真的该好好整治整治了,”司机默默的調了台,前排的秘书一直闷着不敢出声儿,这回也赶紧附和,“我这下来就给马局长打电话说说。”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