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主的小日子_第八十五章 鱼塘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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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五章 鱼塘 (第5/7页)

们去交一下住院押金……”急救室的门开了,一个医生探出头来。

第二天一大早,天还黑着呢,杨明刚刚起床洗漱,准备做饭,一辆县法院的桑塔纳,一辆县公安局的桑塔纳,一辆县检察院的桑塔纳,悄无声息的开到了杨明家门前的大柳树下。

“请问这位同志,你就是杨明吧?”一个身穿警服的中年男子,向杨明敬了一礼,出示了一下自己的证件,这中年警察,是县公安局刑侦科的副科长,得到杨明点头确认之后,又道:“我是县公安局的,今天凌晨三点半,郑家村的村长王全根同志到公安局报案,告你蓄养恶狗,危害公共安全,恶意纵狗咬人,致使他的侄子王大方左手、右脚、生殖器官被咬坏,失去了劳动力,生殖能力,成了残疾人,请你配合我们的调查。”

“昨天晚上,我们家的狗倒是发现了一个小偷,可惜让他跑了,原来那个小偷是王大方呀?”杨明醒过味儿来了,不过却并没有慌乱,“我们以前也遭遇过小偷,很可能和这个王大方就是同一个人,这次真是遭了报应了,几位同志着急么?要是急的话,我可以现在就带你们去案发现场看看。”

“好啊,请你带路,我们马上就去案发现场勘察一下。”中年警察说道。

于是,杨明带着公检法的人,一起去了案发现场。

“可以初步确定,这里的确是案发现场,不过这些血迹到底是不是王大方的,还需要进一步的检测,不过问题不大。”中年警察把地上的碎布、碎肉、血迹每样收拾了点儿。

“警察同志,你们公检法的同志们怎么一起行动?一般的程序,不都是警察同志取证,然后才是检察院的同志和法院的同志出动么?你们一起来,是不是有点儿小题大做了,给人感觉挺严肃的。”杨明笑道。

“呵呵,这也没办法呀,本月市里的‘民事、刑事案件从速从快处理文件’刚刚下发,我们只能连轴转了。”中年警察说道。

“杨明同志,我们听王村长说,这山是公山,而事实也确实是如此,你蓄养大批恶狗、纵狗咬人这也是事实,不过还没有上升到危害公共安全的地步,可是已经触犯了公共安全法、侵权责任法,这是我们的传票,希望你能够在10月13号上午8时,到县法院接受审理,嗯,伤人的恶狗,今天之内必须全部打死。”法院的同志和检察院的同志交流了一下,递给了杨明一张传票,这帮人要不是看那些‘恶狗’都是小狗崽子,八成就直接把人铐走了。

“这我不能接受,这两座山我承包了70年,35万元的承包费也交过了,也就是说,在70年之内,这两座山就是我的,王大方私自进入我的山里进行不为人知的犯罪行为,我的狗是看家护院的,咬他很正常,要是我的狗连贼都不咬,这样的狗我要它有什么用?……”杨明并没有接那张传票。

“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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