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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式 不真心微笑 (第2/3页)
时会买些好料回来,或是婶婶早回来时,他能够吃一顿她亲手煮的晚餐,但这样的好日子,一个星期通常只有一、两次,或是在他堂弟考试考好时才会出现,平时,他都是煮泡麵。 泡麵,比较不营养,但也便宜许多。 如此比较起来,孟禹谚最喜欢去借住的地方,应该是阿公家吧!那里,至少每天他都有热腾腾的汤可以喝,粒粒分明的白饭可以吃。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孟禹谚基本上可以说是缺少关怀,他不晓得那种被人疼,被人嘘寒问暖,被人耳提面命叮嚀是怎样的感觉。 在学校里,他努力让自己变得随和,在友情中,试图找寻一分温暖,但却从没有过交心的朋友。朋友,来过又离去,毕业了,理所当然失去交集,如此,他更加努力让自己的交友圈过大,来补心中的那一分空。 第一个让他感觉到温暖的人,是andy。 andy虽然有点少根筋,但有时又格外纤细,就是因为那样的个性,让他总误打误撞说中孟禹谚的心事,又在他愀然变色时,过度敏感得攫获他的不自在,用耍宝的功力带过话题。andy虽然没有明说,但孟禹谚心知肚明,如此,他们的友谊一点一点加深,最后成了叶静姍看见的模样。 而方浩,是第二;理所当然,羽晴是第三。不过,孟禹谚总是会在羽晴身上感受到异于友情的什么,若隐若现,不是明示,却是微微的暗示。他知道她是喜欢自己,只是,他还不明白爱情,甚至比小学生还懵懂。在不确定自己心意之下,他没有办法给任何人承诺。 而就在此时,他遇上了叶静姍。 爱情,其实人人都懂,只是有没有遇见对的他而已;爱情,是一种潜藏在心中的知识,遇见对的他,就算不想明白,也都懂了。 叶静姍走进教室的剎那,孟禹谚的身子打了个冷颤,他晓得这不是什么危机降临的生理反应,而是心里头,某种东西隐隐被触动了。他好奇着,是谁没有碰触到他却让他有这种不安的反应,但他在人群中交谈着,突然转过头只会被解读成漫不经心,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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