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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2/3页)
依,她是他最后的羁绊。比起失去,他宁愿受她所制。很多东西放久了反而更有味道,但也有很多东西放久了会变质。他不知道,青春里一路相伴的他和她,是否还能成为彼此生命里的“我们”?序:我承认我们曾历经沧桑好的作家是一个小偷。我在两个月前打开邮箱,收到辛夷坞的上半部分稿子,看到第一页的题语“我能送你的,是我们知晓以前28年的惦念!”就忽然不敢看了。我太知道那种感觉了。青春里的爱,总是那个样子,无论看上去多么顺利或者曲折,但无一例外的是,向另外一个人坦露一颗心的过程,还是会像剥洋葱,一片一片的、小心翼翼的,有所保留,有所忐忑,有所堕落,又有所期待,那种感觉,很像八月的天气。一切都是失控的。我知道我不会是幸存者,我也知道自己的经历和记忆会被偷得一干二净,但我还是上了船。是一艘游轮,它把我们每一个人载到记忆深处,然后发动机就突然熄灭了,每个人开始在迷雾中辨认自己曾经的模样,从激动到恐惧。你会想起很多事情。虽然你总觉得成年后的自己是勇敢的,虽然你口口声声还是会感谢过去的自己。但如果真有一天,你心里的黑匣子被横出来的一只手毫无预兆地打开,曾经青春年少的你最值得书写的部分,又或者是你最不敢触碰的部分被一一晾晒出来。你还是会心慌甚至恐惧——每个人都爱过。但是青春里爱的样子,再也回不去。说到底,我们恐惧是因为羞愧。一切都已经面目全非,成年后的我们或成功或平凡,或幸或不幸,都已经是生活洪流中的一粒沙子,被时光裹挟着匆匆又匆匆了。你本来已经习惯了这一切,甚至在人生既定的模板里还有了一些可以沾沾自喜的资本,但这本书就是那么不识眼色、不是时候地提醒了你一件事——爱依然是这世上最重要的事情。然后你就会怔一下,我打赌,多半人接下来会有的滋味不好受。就像一个人走在街头,最怕听到莫文蔚的那首了。一句“你还记得吗”,整个人就完了。茫茫人海中,大家都要找到自己的另一半,有多少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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