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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34 (第2/3页)
眼睛。眼泪流干了,就随风逝去吧。如果人有来生的话,不求大富大贵,但求换个健康如意的身体吧。☆、第1131章褚建云番外(1)我生来就自带诅咒光环的,虽然比不上残疾人缺胳膊,缺腿,可内脏上的毛病也是毛病。娘胎里带出来的,怨不得别人。从小我就知道自己不能参军,不能报效祖国。我儿时的梦想也不是为了报国,因为那个时候我们家连饭都吃不起,更别提如武侠里提的精忠报国了!我犹记得大雪夜,妈拿个背篓将我放在里头,背着我走了十里山路,去很遥远的外头看病。当时打满补丁的布袋里藏着妈辛苦劳累了一年的钱,妈本意是想将我治好的。可乙肝不是普通的病,加上当时的医疗条件很差,医生看到我就直摇头,扬言,这个孩子活不了多久。我妈当时听着就急了,后来背着我偷偷抹泪,怨自己怎么就嫁给了我爸,得了这莫须有的病。多年来,我妈带着我寻医访友,耗尽了毕生的经历,而我的病始终没有好转。我就这样拖着拖着,度过了童年。因为家里穷,我没上几年学就辍学了,辍学之后年龄还小就在田里帮着爸锄草,插秧。夏天天热,我刚将水稻插到田里去,就有蚂蟥爬上了我的脚,直直的钻入我肉里去,洗了一肚子的血。我当时怕极了,以为这辈子就完了,急得直哭,后来还是妈帮我将蚂蟥逼出来的。我的青少年时期过的可谓是有苦有乐,那个时候可不向现在,有的吃,有的穿,我没读过什么书,靠着卖力气养活一家人。直到十五岁后,我进入一家餐馆当学徒,才算是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当时我也属于文盲啊,不识几个字。因为没有上过学,我渴望读书,写字的日子,总想着出人头地,给家里带来好日子。于是我就拿我当时的工资买了书,碰到不会的就翻字典,一个个读,不懂的就去询问当地的老师。久而久之,我在餐馆打工三年,也算是积累了一定的文化跟经验。要是别人,打工三年,也就想着安稳度过这后半辈子了。可我从小跟着爸妈吃苦,我不乐意过苦日子。加上妈为了我的病,将这几年赚的钱都搭进去了。从小我就立下誓言,不要让我妈在过苦日子。于是,我没有向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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