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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菀拉起来去买书去了。这异常炎热的天气,怎么可能是变态两个字可以形容的,简直就是惨绝人寰嘛!没想到花海市的人都这么喜欢看书,在酱紫的炎炎夏日里,书店里已经挤满了人,或坐或站的,实在找不到下脚的地方。风林菀自己硬是要现在出来的,可是又是最先抱怨的。“为嘛花海市的人都变得酱紫勤奋了呀,害我下脚的地方都要再三尝试才能下去。”“自作孽,你要什么书你哥还不得把整个书店都搬到你家去啊,用得着你风大小姐亲自出来?”风林菀差点没晕倒,她怎么忘了这茬呀,把向水妮拉出来不是找死吗?难道等一下要跟她解释,因为介个作者小名儿和我一样哎,所以就想收藏她的书看看?泥煤儿的,好拙劣的解释哟,不是聪明大方高贵又美艳的风林菀的风格呀。虽然在原肉文里她的确是因为风丛樑捐了两顿楼才去上的大学,但素,作者本人可绝逼是智商不说超群,但绝对是在正常范畴的人呀。“谁知道为嘛会变这么多人出来呀?花海市整体教育水平提高了也没和我打声招呼。”“为嘛和你打招呼?”因为我是作者呀,难道作者没有知情权吗?这话她敢说吗?显然不敢。一个小时过去,向水妮抱着手臂在一旁冷眼看着她撅着个屁股在书堆里倒腾,完全没有放弃的打算。风林菀找了一上午,基本把区的书都翻了个遍,还是没有的尸骸存在,难道说真没出版?在酱紫高端的书店里,难道要让她不知廉耻的去问老板有没有小黄文儿卖?(泥煤的,谁说那是小黄文儿的,那是艺术,艺术,懂不?)向水妮不耐烦了,皱着好看的柳叶眉,“你到底在找神马东西,能不能快点?”“快了快了,怎么没有咩?”最后,风林菀还是硬着头皮跑到柜台那里,垫着脚尖,趴在高高的柜台上,一脸真挚(明明是窘迫)的望着戴着老花眼镜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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