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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黏土(下) (第2/7页)
姑娘结婚!” “就是啊,五五怎么能和这样的姑娘结婚!!” 岑典拼命应和,仿佛来晚了抢不到菜,站在菜市口,引导同样买不着菜的一起辱骂买着菜人的泼婆娘。 * 小步子转过拐角,看见客厅墙上新挂上一幅漂亮的毛笔字,“三民主义”。 红木框亮玻璃,大白天亮的很,玻璃角落上反过晴天太阳影,侧着看像面青天白日旗。 这景象在下野老军阀的客厅,实在刻意。 看来这位客人的确家世非凡,需要在房间的四处潜移默化地讨好。 叶家累积人脉时的赏心悦目名不虚传。 等客到来,五五翘腿靠坐在字框下的长沙发上翻书,阳光透过窗户打在他不紧不慢的侧脸,睫毛卷翘如蝶,光影的加持使他看起来似真似幻。 叶大霖让他按最高的礼仪穿戴,他也没得挑,作为叶大帅的儿子,军装即是最高礼仪。 书单手捧在手心,要翻页了,另一只撑着脑袋的手过来帮一帮忙;屋里不冷,没披外套,外套披在沙发的边上,白色薄内衬让他宽实的肩膀展露出来。 余光瞄到岑典走近,他从本就看得心不在焉的书中抬眼,正要翻页的手停住。 眯起眼,仿佛安憩时察觉猎人靠近的野兽,会呜呜的吼响。 全当看不见警告,岑典再一次勇闯天涯。 见过顶着暴雪扫地的扫地僧,茫茫中,明明徒劳,扫之不尽,却非要扫,就像是在人来人往的客厅安坐看书的人,说心境至纯也好,说忘我看书能专心入定也好。 岑典都不信。 信才有鬼。 “基因一脉相承,叶家也不过如此。”指着墙上的四个大字,她笑着,来到沙发旁边。 在楼上换好衣服后,她重新补了口红,是很适合蓝色衣服的红颜色。 五五把手中的书撂下。 叶家,没人是傻子,知道她在嘲讽叶家人爱“投人所好”的毛病,他先是目不转睛盯着岑典,随后自嘲一笑,偏开腿让她进来。 “冯小姐留学法国,极爱烂漫文学,我需要恶补之类的书。” 本以为他不会回话,岑典有些诧异。 桌面上摆着的绿叶红玫瑰,就像是血的红和弹壳的铜绿,昨日划破床单的滋啦声仿佛还在耳边。 自认为十分了解叶家人,不记仇在他们身上绝不可能。 “真用心,看来关于你的传言还是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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