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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与自己做爱 (第3/5页)
了几本新书。受损的那些被换掉了,岑典曾在垃圾堆里看见过它们,残缺的书页,有些沾上了油腻的厨余。 别说把书给扔掉,单谈让书籍受损这一项,就足矣让他定罪为爱书的人眼中的罪人。 他看的书很杂,爱情、野心、侵略、艺术,仿佛这些书组在一起,能构成一整个他,他的眼里总是神秘的黑,像是倒进了五颜六色的染料,搅拌搅拌,再一把火烧干净。 那是带着火星的炭黑。 不过他偶尔也会流露出所思所想,似是头狼总是忍不住对着月亮嚎叫。 想到那天晚上,慌乱扯下蓝色的窗帘递给自己,指节泛白,紧攥着仿佛不愿给,于是岑典故意不接,搞得他更加着急。 脚步声在门口停下,心怦怦跳,张铭章的声音响起时,他才松了一口气。 他只在他爹面前像个写承诺书手会抖的懦夫,在别人面前天不怕地不怕。 这扭曲的关系,有些类似她和他。 可他怕叶大霖,她不怕,她对叶大霖了解得很。 明明那轻飘飘的虚弱步伐让岑典早就排除了来人是叶大霖,但带着这结论去看他的脸,以为会是同样的放松警惕,却发现眼里头全是戒备。 如果真是他爹,露馅前几秒,她会不会被扔到窗外去?几秒的时间,没人拦得住应激的健壮男人。 望着空洞的窗外,脊背发凉,一阵后怕,岑典把头裹进他的被子里。 野狗受了伤,还能保持淡定,不是因为它们感受不到疼,而是因为在群体之中,疼痛的哀嚎就代表着软弱,也就是身体的弱小。 弱肉强食,弱小的狗,会被踢出族群,残酷世间,他活不了。 作为从小的依靠,他的族群就是叶大霖。他想活,于是在叶大霖面前,不能暴露一点软肋。 更何况是与父亲的未婚妻的奸情。 尽管这奸情没头也没尾,在岑典眼中,这只算是一段不足为提的寻欢,虽然她着了迷。 小时候没有能力,掩藏对于母亲去世的痛苦的方式,他的父亲选择寻欢作乐,而他默默把自己的房间搬到四楼,躲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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