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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尤其是红烧肉,简直就是全世界最美味的食物。赵峰夹了一筷子素鸡,素鸡的颜色很重,光从外表来说根本看不出不是肉。他放进嘴里咬了一口。很有韧性,很有嚼劲,像是在吃肉铺,但是又比肉铺有水分。微微的辣味,有一点点甜。像是辣子鸡的味道,却没有那种重的辣味。吃在嘴里的时候,咀嚼的动作根本无法停止,每嚼一下,都感觉食物在味蕾上跳舞,让人无法停下动作。太香了,而且越嚼越香,越嚼越有味道。这是什么?赵峰一边吃一边思考。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餐盘上只剩下白米饭了。赵峰:“……”于是他去餐厅里又打了一份菜,这次他记得下饭吃。正好在餐厅打菜的是胡妞,他问道:“这道菜叫什么?是什么做的?我怎么吃不出来?”胡妞:“素鸡,豆制品。”赵峰狠狠的吃了一惊,他吃过素鸡,但绝对能吃出豆味来,除非调料放得很重,但是这份素鸡的味道却比较轻,可是吃起来也跟吃肉差不多,甚至比肉更香。作为资深吃货的赵峰坐不住了,他要是能管住嘴,虽说有体制问题,但是肯定也不会胖到现在这个地步:“你们酒店的厨子不错啊,我能见见吗?我没别的意思,就想当面夸一下他,多给他一点赞美。”胡妞莫名其妙地说:“我们酒店的厨子就是老板。”赵峰愕然:“你们老板这么多才多艺?”胡妞有些骄傲,与有荣焉地说:“那是,我们老板不仅会做菜,还会绣花,手工艺品也会做,你看到院子里的农田了吗?我们老板每天都要去锄地种菜浇水,牛逼吧?”赵峰傻了:“你说的不是你老板,你说的是铁人三项选手吧?”“爱信不信。”胡妞也不解释,“不信拉倒。”赵峰陷入了自我怀疑。他怎么就没在老板身上看到这么多优点呢?再说了,长得那么瘦,那么好看,会这些东西干什么?本来长得就比自己有优势,还这么多才多艺,这世上要是多出几个这样的人,他还要不要活了?人比人气死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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