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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8 (第3/3页)
力,加上此时过于昏暗的光照,他只能看到一道金光闪过,根本连虫子究竟爬到哪里都分辨不清。然而阮暮灯的反应却远比他快得多,带着周涵一道腾挪闪避,简直像脑后长了眼睛似的,无论那蜈蚣从哪个方向突然窜出来,都能准确觉察。周涵只觉得自己像个巨大的人形沙包一样,一直在地上以各种姿势各种角度滚来滚去,两眼天旋地转,不辨东西南北。不过虽然自己这被好友拉拽推搡着满地打滚的模样实在不太雅观,但比起被那大蜈蚣啃上一口英年早逝,他还是在心里由衷感谢阮暮灯的身手不凡。阮暮灯此时心情却并不轻松。那飞蜈蚣速度极快,他还要护着周涵,而那少女模样的降头师还在冷眼盯着他们,不知还藏着什么招数。——没办法了,试试这个吧!那尾蜈蚣飞快地钻入了草丛之中,若是没有慧眼的帮助,普通人根本无法察觉它躲到了哪里,又要从何处发起突袭。阮暮灯把贴身戴着的一个小小锦囊从衣服里扯了出来,将里面的一枚小小钱币衔入口中,同时咬破舌尖,血就连同唾液一起,沾在了铜钱表面。那是萧潇送给他的“厌胜钱”,为大汉朝五铢钱,其形取天圆地方、阴阳调和之含义,又在盛世中经万人之手,辗转流传在世千百年,本身就是一件辟邪压祟、除晦拔恶的宝贝。而他沾在铜钱上的舌尖血,便是所谓的真阳涎。医理有云,血行五脏,循脉归经,化精载气,皆赖濡之。脉案阴阳之理通常认为,人血中精气最旺的地方,首为心尖,其次便是舌尖,再就是中指指尖。阮暮灯用阳气仅次于心头血的舌尖血沾在硬币之上,就是为了用自身童子身的真元,增强附着在钱币其上的阳气。以他慧眼所见,那蜈蚣浑身笼罩黑气,明显是用至阴至邪的蛊术炼出的邪祟之物,阮暮灯猜测,这样的东西,定能以厌胜钱与真阳涎克之。说时迟那时快,就在下一秒,那大蜈蚣猛然振翅飞起,半空中长长的节肢蛇形扭动,朝着半趴在地上的周涵猛扑过去。阮暮灯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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