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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8 (第2/3页)
其实,在魔尊的魔宫里哲世铿除了不能随便出去外和时不时被魔尊虐以外,生活还是挺好的,起码比轩辕凛的小黑屋有滋有味一百倍。.魔尊也是个性格豁达大大咧咧的人,只要哲世铿肯陪他打架不想逃走,其余他想做什么都不管,魔宫里也没什么机密的地方,完全向哲世铿敞开,任由他参观,哲世铿还见到了许久不见的火属性仙兽小火——不过随着主人轩辕凛的入魔,这仙兽也变成魔兽了。见到了小火,哲世铿就有些想念自己的那两只仙兽,不知道血牙和龟龟跑到哪里去了,竟然这么久不见踪影,让哲世铿着实挂念。适应性良好,这一直是哲世铿的强悍之处,虽然被魔尊逮住当沙袋,但是他仍旧如小强一般坚/挺地活了下来,并且在魔尊的蹂躏中坚持的时间越来越长,每次被蹂躏完的恢复期也越来越短,任劳任怨逆来顺受,简直让魔尊爱不释手。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哲世铿发觉魔尊这货就是一天呆,武痴,除了战斗什么都不感兴趣,最为渴望的就是一个强大到能战胜他的对手。只要你能陪他打架,让他尽兴,就算让他帮你统一四界都没问题,每隔一段时间跑去仙界挑衅,也只是为了想要看看仙界是否又出了什么可以与他一战的人物,能让他再淋漓尽致地战斗一场。——让这样的货当魔尊——这到底是何等坑爹的啊!当然,哲世铿与魔尊在一起的时间,也不仅仅是打架,偶尔也会坐下来聊聊天,哲世铿借此从魔尊口中听到了不少轩辕凛的消息和评价。哲世铿的计算没有出错,离着他上一次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已经过了360年,虽然对于时间漫长魔族仙族而言,360年也不过是眨眼一瞬,但是对于轩辕凛而言这意味着多深的折磨,哲世铿可想而知。魔尊对于轩辕凛身上发生的爱恨情仇没有什么兴趣,只知道他有个深爱的人,目前不知所踪,而他于四界中奔波劳碌,就是为了终有一天能再次见到那人。而当哲世铿表明自己创世圣人身份的时候,则引得魔尊大为惊叹:“哦,你就是那个轩辕恨得牙痒,不惜借用我魔界至宝玄冥镜抓捕的家伙?早知道你这么有趣,我就跟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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