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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2 (第1/3页)
了也是要按流程办事。”那王太太听完欲要再做纠缠,于歌没有耐心直接丢下一句:“所有人赶紧干活!如有不配合的按妨碍警务人员执行公务作拘留处理并且登记罚款!”他说完这一句,警员们执行起来特别顺利,人群逐渐变得有序,不再嘈杂熙攘。此时他起身,想起罗潜的那通电话,开始下意识的在人群中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第一次见到他是在他师父前市区支队队长应季英的家里,那天是中秋。那时他才17岁,留着稍长的头发快要遮住浅色的眼睛,看起来安静听话,由于异常白的皮肤和突出的五官以及微微棕色的头发总是让人以为是混血儿,还有眼角的泪痣显得他气质独特,所以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第二次见他也就是最后一次见他是一年后,他父母那时正在闹离婚,家里一团糟,他父亲因为家里的事情闹得太严重,局里领导说他父亲有损警务人员的形象风气暂时停了他父亲的职,放了半个月假让他回家处理家务事。谁曾想这家务事越处理越糟,他母亲在她办理离婚手续之后的第一天吞安眠药自杀了。而那天正好是他高中毕业典礼。他毕业典礼的时候无一亲人来接他,看着他作为毕业生代表在台上发言。那天只有于歌出席了他的毕业典礼,但是却带去了他母亲自杀逝世的噩耗。于歌忘不了那天,他孩子身边所有人都沉浸在喜悦之中,欢呼声仿佛盖过了夏天的炎热,而他眼睁睁的看着他发完毕业宣言之后,一个人一句话也不说落寞的走在夕阳里。只看得到夕阳里的背影,看不到他早已泪流满面。他哭得无声无息,哀莫大于心死。他变得沉默寡言,甚至行为怪诞,偶尔又放荡无形,完全不像以前那样安静听话的好学生模样。当然这都是他上了大学以后的样子,于歌没有见到。他对于他最后的记忆还停留在炎炎夏日毕业季夕阳里落寞的背影。“于队!”声音从身后传来。于歌回头,大惊,竟然真的是那个孩子。十二年过去他好像没有什么变化,依旧是俊美的五官,只不过比那时要长高不少,身材看着也更加挺拔,皮肤,皮肤好像更白了一些,所以眼角的泪痣好像更加明显一点。还有,气质似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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