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却_分卷阅读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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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 (第2/3页)

接就断了气,大家都忌讳着,后来干脆没有人走这条路了。

是谁说的来着,他忘了。

正是因为这个,小路有个最大的优点:这路人少,一路过来,连个鬼影都见不着。

这是余嵬最需要的。

小村子实在是太小了,外边老见着人,几乎每个都有着什么叔啊婶啊的裙带关系。

一旦碰上了,你就都得喊一嗓子。不喊你就是没礼貌,告到家门口,说一嘴那个谁谁家的小孩真没礼貌,没教养什么的,他得被老妈的唾沫淹死。

余嵬是不在家里住的,但他每周都会回一趟家,跟上学时一样,主要是家里人要求,搁外头要是长时间不见着,谁知道是不是还全须全尾的,要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余嵬估计一年到头都回不了几趟家。

主要就是老妈也有着农村妇女一贯的的标配——长舌头,整天能没完没了地跟你唠叨个没停,而他最害怕的就是这个了。

他素来是个极静的人。

一本书,一壶茶,一张凳子,他就能稳稳当当地度过一整天。

说话对他来说,更多的是累赘,因为他老说错话,这还不如不说呢。

余嵬在市区租了间二十来平米的单人屋,住了大概有一、两年吧。

离家里有二十来公里,得转两次车。

楼下玩耍的一小女孩,一见着余嵬的身影,连忙捻着兰花指,一副戏子做派。

掐着音摇头,忘了,忘了啊。其他小孩哄闹一堂。

余嵬面无表情的快步走进敞开着的出租屋大门。

真讨厌,这些破小孩!他想。

这才是没有家教!

他不过是老忘了一些人,一些事而已。偏的没人理解,硬是将人打到没礼貌,没教养,性子独那边去,未免太委屈了。

进了电梯,后边跟进来一人。

长得很高,穿着破洞牛仔,大红耳麦挂脖子上,像是街头的痞子流氓。

这人抖着右脚,连站都站不安稳,似是察觉到余嵬的目光,连忙转过头来,露出一嘴的大白牙。

男人喊: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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