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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儿逼得她太多,旭也没多想。“他说就你让七叔叔走出了梅园一次。”沉默。空气中只有青梅酒的芬芳。煤炭偶尔炸开的声响惊动了两人。第139章七叔叔刘佳明全身抖了抖,这才回过神来,站直了腰。耸耸肩,“那一次是我偷偷留在道场训练结果睡死过去了!说起来那时候的我真是很不会说话。明明那个一脸刀疤的男人带着一个看起来就好老的手下过来,跟七叔聊了几句,都把七叔说哭了。我还嫌弃天黑路滑就要在那儿呆着。那俩凶神恶煞的人走后,我七叔就一直看着他们离去的方向。我在他旁边哭着就是要回去。他那时候大概正是感伤的时候。偏偏被我扯得手忙脚乱,什么大诗人的形象都被我鼻涕眼泪抹没了。他真是不知道怎么应付一个哭哭啼啼的小女孩。干脆在道场的木板上铺开纸张笔墨,塞了我一只大狼毫,把着我手站在道场写我的姓名。我当时不知道什么是秀字,什么七叔叔。我只知道他写的那个刘字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美的姓氏。我吓傻了。怎么会有人写字跟自己的脸一样,这么好看?七叔叔长得也是妖孽。一个三十好几的中年男人,蹭过来贴在我脸上的皮肤比我这个八岁的小男孩儿还要嫩滑。不过他手上有被笔磨出老茧。硌得我手慌写不好自己的姓氏。他就耐心地教我写。写了一次又一次。早上的时候鸡啼,他才停笔。指着远处升起的朝阳给我念了一句诗。七个字念完停下来又是七个字。具体不是很记得。大意是太阳出来了,云彩染红了半边脸。我当时看着还没有下山换班的月亮,很尴尬地告诉他真相。他脸上的笑意再也挂不住,直愣愣地杵在大开的道场三扇木门中间。继而抚着门板坐下,脸上都是痛苦的泪水。他给我念了好多歌颂太阳的诗词。都是我现在翻遍书本也找不到的。他自己写的。他哭得气喘,我的心也不好过。我后来才知道有一种人,他们天生看不见颜色。火红的艳阳和青白的圆月,在他们眼中并没有分别。所幸,七叔叔的时代流行水墨丹青,黑白字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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