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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3 (第3/3页)
水。那人皱着眉头,眼圈带着湿润的粉红,微张着嘴,那无助呆愣的样子就好像是一个意识到自己做错事、害怕被父母得知的无助小孩。无论之前被另外两只兽舔舐侵占了多少次,在进入的那一,那人依旧是一副迷茫的无措的样子,似乎迟钝地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一样,竟呈现出一种说不出的妩媚。那迟迟不肯接受现实的茫然表情,那种沁人心肺的、单纯的美丽,却让色.欲觉得人类之所以会有“色.欲”这一原罪,正是因为存在着像“父”这般无法抗拒的诱惑——father,你怎么能如此诱人呢?这不是为了繁衍,这比单纯生物学上的□具有更多的根本性、情感性和欢愉性,这不只是为了感官的快感,这是发生在两个具有同样生理构造的同性之间——并且在社会伦理关系上,他们密不可分。好吧,色.欲承认,这样说来,做.爱这词根本无法满足这行为所代表的涵义。这是一种羁绊,一种血里、肉里、骨髓里、灵魂里的密不可分;这是一种渴求,他们渴求着他的目光,他们渴求着他的注意,他们渴求他的疼爱,他们渴求着他的身体,他们渴求着他的一切,因为无法满足,所以他们始终饥渴着,用自己的方式解渴;这是一种占有,让他们不再彷徨,让他们确认,他属于他们,他们拥有他;这其实只是一种撒娇,对吧?懒惰说,你是我的,父亲。暴食说,呐呐,爹地,我好饿啊,让我吃呐。色.欲说……“……father,满足我的罪吧。”以父之名的原罪,他所担负的罪孽是五欲之一,男女之□谓之色.欲。这是世界上最美妙的罪孽之一,只要是一个种族,无论具有灵智与否,无论智慧高低与否,没有生物能完完全全拒绝感官的愉悦,这是一种天性,这是一种本能,一种繁殖的天性,一种生殖的本能,建立在进化的基础之上。身为原罪的色.欲将这种天性发挥到极致——只要能让他看得上眼的,并能让他感到愉悦的,色.欲将近来者不拒。作为新人类的色.欲原本便具有无法比拟的优势,他更将这种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漂亮的外表不是最大的依仗,色.欲很清楚对于人类来说,什么才是最新鲜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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