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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第2/3页)
一张床上,我当然不会把自己往虎口里送。我想他肯定不知道昨晚我偷亲他的事,否则早把我大卸八块。然而,在回去的路上,屈远凌不知吃错了什么药,一路上沉默寡言、乌云密布,搞得我也忐忑不安,苦思冥想自己到底哪里做得不对,踩到他大老板的虎须?说了好几个笑话调节气氛,也不见起色,本着「多说多错」的原则,我老老实实待在助手席上看风景……昨晚灌多了酒,脑子仍是晕晕的,不一会儿,我就歪在座椅上,像只死猪般呼呼大睡……第一次和屈远凌「出征」,就这样有惊无险、有色无胆地过去了。挖掘到了我能喝善侃的「优点」后,屈远凌会见客户时,经常把我带在身边,不是拿我当他挡箭牌,就是要我去灌别人,充分暴露了他身为万恶资本家摧残员工的狼子野心!不过我更没种,心甘情愿被他压榨,每次看他手一挥,我就屁颠屁颠地跟过去,活像他养的忠心看家狗。当然,我为他拼死拼活是有原因的。虽然我讨厌酒吧那种乌七八糟的地方,可酒酣耳熟之后,我就可以趁乱吃几下屈远凌的豆腐,像给他倒酒时碰一下他的手背,劝酒时摸下他紧翘的屁股,要不就是趁他和客户划拳时,躲在阴暗的角落,用充满淫光的炯炯双瞳把他从头到脚视奸一千遍……我就这样有混没混,午休时继续充当「恋爱门诊」,逗得大家东倒西歪,下班不时和侯子齐去好好搓一顿,祭祭自己的五脏庙,过着平凡快乐的人生。可没想到,一次突发事件,硬是打破了我自以为是的平静。那是自海市出差一个多月后,我陪屈远凌去见一位香港来的客户,商谈一批TIFFANY灯具的事。出乎我意外,香港客户竟然是位年轻女子,叫童欣喻,很港式的名字。初见时我眼睛一亮,她打扮入时、性感妩媚,是位精明能干的大美女。她国语说得很好,一点也不像那些大舌头的香港人,语速飞快、声音清脆,反应更是敏捷得惊人,总能适时抓住合约的重点,锲而不舍地与我们砍价。相当令人头疼的对手,屈远凌和我打点起十二分精神,小心应对。不知不觉,天色就黑了。我们双方僵持在一个点的利润上,寸步不让。她固然不肯再加一分,屈远凌也不肯再降一分,眼看这次合作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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