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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1 (第2/3页)
,决绝加入大金帐,并且他们在周边大肆劫掠,鲸吞一切能够触碰的财产,祸害了很多部族了。”古牧叹了口气,还擦了擦汗,好像是因为征战而感到疲累,“今晚大金帐会举行庆功宴会,本王这次侥幸赢了,晚上你可得好好来跟我们喝几杯,尝尝咱们大漠的烤肉啊!”“那当然。”褚襄从善如流。几句话,褚襄得到了更多信息,古牧认识蓝珏,这些年大漠一直是中原王朝的流放地,蓝珏在这儿长大,而且听古牧的语气,蓝珏在他心里的确算得上他“朋友”。“舰长,你觉得这个人有可能加入?”谢知微管褚襄和蓝珏的志向叫做“建设新社会的小目标”,他们那帮人被谢知微戏称为“改革先驱刺头小团体”。“他们说大漠的新王野心勃勃,有野心是好事。而且他既然接触过流放地的中原贵族,那和我们的‘代沟’还会小不少,世界上没什么事儿不可能。”褚襄回答。他无意识的许多举动,已经让外头“荧惑星君”的传说沸沸扬扬,现在要是用心演……谁还不是个影帝啦?大金帐并不是一顶大帐篷来着,是大都王城的大殿——顶被镀了一层金,真金,远看像一个金色帐篷。沙漠盛产黄金,这里农牧业资源不行,但从已知情况来看,贵金属和石油矿产似乎相当可观。褚襄已经开始盘算这块宝地如果落到顾临之手上,能经营起一个多么了不起的石油王国了。但那是后话,现在他需要应对的事儿是——灌酒。大漠的壮汉瞧着这个细皮嫩肉的唐国国师,一边打心眼儿里轻蔑,一边又忍不住多看两眼——真好看啊,那皮肤光滑得像热乎乎的牛奶,比大漠最美的女人都嫩,苏玛站他旁边,虽然他们大漠带刺的花也好看,但与那个年轻公子对比,就像陶器碰上白瓷,前者已经是同类中的极品,却远远无法和后者的精美相提并论。于是他们开始排队灌褚襄。“不能喝酒算什么男人?大漠里的汉子五岁就喝酒当水!”——你们没夭折于酒精中毒,真是一大奇迹。褚襄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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