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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3/3页)
到过一位。那男人长相一般,身材不错。但最吸引罗真的是,他每天都穿粉色系的衣服去上班。虾红,藕粉色,嫩桔色,有点暗的西瓜红,浅浅的那种粉紫,有时候是衬衣,有时候是T恤,有时候是polo衫。并且每一件都很好看,穿在他身上非但没有一点娘气,反而又man又儒雅。能把这个色系的衣服搭配驾驭得这样好,罗真佩服之至,每天早上在地铁上遇见他不免会多看两眼。就当养养眼。他一开始没多想。但他在看Mr.pink。Mr.pink也在看他。罗真不娘,但是一眼就能被同类找到,而且绝对不会被弄错型号。总之他的整体形象就是个漂亮又爱玩的零号,所以总是能轻易吸引到一号。这也是薛琨最不满意他的一点,他们在武汉的时候只去过一次gay吧,薛琨就再也不愿意带他去那种地方了。Mr.pink当然是个一号,他每天比罗真晚一站上地铁。留心到罗真以后他记住了罗真每天爱站的位置是第五节车厢。于是他上车时习惯站在那儿等,如果车上没有那个惹眼的小可爱,他就等下一趟车。这种人为的偶遇,五天里有四天能成功。上车后他就会有意无意往罗真身边挤,也不干什么,就站在罗真目光所及的范围里摆造型。像一只遇到心仪对象搔首弄姿展示羽毛的雄鸟。罗真冷眼旁观,并不作理会。两人偶尔目光相对,都会不着痕迹地各自移开。Mr.pink知道罗真不讨厌自己,不然他不会每天都雷打不动站在第五节车厢。终于他忍不住决定出手。一天早上他在人满为患的车厢里说了好多句“借过。”“不好意思请让一下。”“对不起。”终于挪到了罗真旁边。他说:“早高峰好挤啊。你看,我花了两个月时间终于挤到你身边来了。是不是能给我你的电话号码呢?”后来两人就开始约会了。吃吃饭,散散步什么的。当然每天早晨还是会在地铁上碰面。约会四次,接过一次吻。罗真的感觉还不错。他看得出来Mr.pink是一个寻求长期感情的人。他们互相观察了两个月,而不是看对眼了就去约,这足以说明他的诚意。他准备第五次约会的时候带他来家里坐坐。然而就在约会的前一天他被叫去张泰龙家吃火锅。接了薛琨打来的那通如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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