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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7 (第3/3页)
之温和的气质,若是与他相处久了更是容易对他亲近,表里如一到了极致,想不生好感都难。胖子在读书的期间是不会遭到多少歧视和异样眼光的,即便曾经被女生私底下叫着那个略带歧视的外号,但黎语成绩还可以,因为死宅的属性,也没多少学生会为难他,他过得算还不错。其实那外号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那封给王思思的情书,和间接害的那场球场伤人事件升级,他这个主人公还临阵脱逃给大部分同学的坏印象,打游戏睡过头这种理由更在那样的情况下显得毫无诚意。如果能重生的更早一点,他绝对要把那情书扼杀在摇篮里。王思思是谁啊,传说中他的偶像裴琛在高中时期的白月光,绯闻女友,虽然只是些捕风捉影的东西,但作为死忠粉要连这个都不知道那简直就白活了。黎语前世有贼心没贼胆,就是从小崇拜裴琛,但愣是连博英的门口都没去尝试“巧遇”过,他就这慢吞的性子,看到崇拜的偶像根本不敢正面交锋,他不知道别人是不是会有这样的感受。看到喜欢的人,私底下去收集那个人的第一手情报,暗暗观察却只敢躲在暗处,他这种或许就叫见光死的心态。也许这喜欢和崇拜成了习惯,裴琛对他的意义不同,相当于从五岁起各种屏幕形象陪伴着他长大。如果不是靠着收集裴琛那些消息,看着裴琛的笑容,他哪里能熬过那么多年还是个健康向上的少年,早就叛逆阴暗的找不着边了。人总要点精神寄托的。这世是捡来的,他的胆儿也肥了,既然重生了这一世就别偷偷摸摸了,圆了上辈子的粉丝梦。这想的有点远了,咱们再扯回来。黎语身材不高,但几次安排座位都没进过最前排的位置,他是往中后座找的,其实主要是走到后面可以大约预览下每个人的抽屉,他初中时的抽屉风格还是蛮醒目的,一堆零食,所以黎语想着先走到后排。“哥们,一暑假过了,你连自己的位置都不记得了?读书读傻了吧,你位置在那边!”黎语的肩被拍了下,转头一看是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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