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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3/3页)
看官什么感想,写到最后居然把我自己感动到了,28章了,大略体验到了这就是写的乐趣……感动自己、感动未知的读者。第29章第29章**********“林小明~~”熙熙攘攘的商业街上,穆译大包小包拎着东西满头大汗追着男人的背影,为什么自己找的老婆一点也不体贴?!“你、你给我慢一点!”前方的人影貌似不再缩小,伫立着拖着影子等他。闹市区人群攒动,然而距离五十米都觉得这个人和其他人气场完全不在一个频道上。提起力气,追了上去,第N次试图把手中的袋子挂在对方手上,“我拿不动了。”摆出苦瓜脸来博取同情心。双手保持环臂,“我只拿送给严驿的礼物。”说是为了探望严驿需要逛街挑礼物,庆祝他手术成功。结果这个人买的全都是自己的东西。林钰明本来就不太逛街,都是买了东西就走,更没有和别人一起买过东西,他觉得出来买东西,不达到目的却总是做无用的事情,是十分愚蠢的行为。他的脑回路就是:为什么花时间做了那么多和今天目的无关的事情?穆译撅起嘴,嘀咕道,“我又没让你花钱……”这不是两人算是正式同居了,天天面对男神高大上的衣品,不是真丝领带,就是大牌设计的西装,最日常的穿着也都是价值不菲的阿玛尼。穆译每日的浸淫其中,看着衣柜,逐渐感受到了自卑。由于工作性质不同,加上随意的性格,自己的衣服都是棉质的休闲装,甚至没什么品牌和设计,网上直接购买均码,于是就导致每次两人一同出门,逛超市的时候拿起一盒润滑剂,服务员还用似笑非笑的眼神打量起他来……身份地位高下……呃,确切的是说上下立判?上周去酒吧放松一下,也算是带着林钰明正式混迹于gay圈了。就在林钰明去洗手间的间隙,一个长相英挺、有着苹果下巴的混血男子还一只手搭上他的肩膀,另一只手摸着他屁股,问他要不要happy一下?!明显是把自己当作下面一个了!!!所以他要买衣服买鞋子!重新打造自己的形象,证明——我是攻!我才是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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