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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84 (第2/3页)
样子,简直想一头磕死在面前这张桌子上。这小子想通得也太是时候了……“把你那堆包裹收自己房间去。”秦默拿秦大志没什么办法,只好任由他住下。“好的,大表哥!”秦大志痛快的答应,转眼瞧了瞧满地的包裹,“那个……东西有点多。”“你也知道?”秦大志对了对手指,“不介意你帮我。”“我介意。”秦默干脆拒绝。秦大志撅起嘴,满眼渴望地央求,“大表哥……”秦默咬了咬牙,“行。”谁让他是当哥哥的……于是秦大志就这么在秦默家住下了。随着相处时间增加,秦默愈发认识到,秦大志这小子不仅胸无大志,还二的够可以。就拿逛淘宝购物来说,拍下商品之后卖家还没发货,秦大志这边已经把钱付了,结果不幸买到次品。秦默让他去找店家商量退货,他打开旺旺和店家巴拉巴拉聊了有个把钟头,还没把货退成。为什么呢,因为他找错了店家,明明是服装店铺买的东西,他找鞋店店主去退。店主跟秦大志解释了不下十次不是他这买的,秦大志依旧坚信那是店主的托词,不懈努力地在聊天工具上对店主进行狂轰滥炸,差点把店主气疯。结果反而被店主投诉……这是其一,再说说秦默家的猫。基本上是个人都知道猫尾巴是不能摸的。秦大志不但摸得爱不释手,还攥在手心里撸来撸去。黑尾连挠带抓加咬都没能让秦大志把狗爪子拿开。于是当天晚上黑尾就拉肚子拉到发高烧了……秦默真心觉得,有蓝和秦大志在,黑尾的小命迟早有点交代在这儿。而且,这个秦大志不仅胸无大志又时常犯二,还特别邋遢懒惰。衣服可以十几天不换穿同样的头发可以一星期不洗,吃完饭把空盘子放水池里都不愿意。更有甚者,明明垃圾桶就在几步远的地方,秦大志用完纸巾还随手扔——扔地上。秦默家是有女佣的,繁重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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