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默如雷_分卷阅读75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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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75 (第2/3页)

,“行。”

谁让他是当哥哥的……

于是秦大志就这么在秦默家住下了。

随着相处时间增加,秦默愈发认识到,秦大志这小子不仅胸无大志,还二得够可以。

就拿逛淘宝购物来说,拍下商品之后卖家还没发货,秦大志这边已经把钱付了,结果不幸买到次品。

秦默让他去找店家商量退货,他打开旺旺和店家巴拉巴拉聊了有个把钟头,还没把货退成。

为什么呢,因为他找错了店家,明明是服装店铺买的东西,他找鞋店店主去退。

店主跟秦大志解释了不下十次不是他这买的,秦大志依旧坚信那是店主的托辞,不懈努力地在聊天工具上对店主进行狂轰滥炸,差点把店主气疯。

结果反而被店主投诉……

这是其一,再说说秦默家的猫。

基本上是个人都知道猫尾巴是不能摸的。

秦大志不但摸得爱不释手,还攥在手心里撸来撸去。

黑尾连挠带抓加咬都没能让秦大志把狗爪子拿开。

于是当天晚上黑尾就拉肚子拉到发高烧了……

秦默真心觉得,有蓝和秦大志在,黑尾的小命迟早有天交代在这儿。

而且,这个秦大志不仅胸无大志又时常犯二,还特别邋遢懒惰。

衣服可以十几天不换穿同样的头发可以一星期不洗,吃完饭把空盘子放水池里都不愿意。

更有甚者,明明垃圾桶就在几步远的地方,秦大志用完纸巾还随手扔——扔地上。

秦默家是有女佣的,繁重的家务都是女佣做,可就连小小的举手之劳秦大志也不乐意做。

没志气、缺心眼儿、懒惰又邋遢。

这就是秦默对秦大志这个人的总结。

每天吃早饭的时候,秦默坐在秦大志对面,时刻都有把这混球从窗户里扔出去的冲动。

老实说,秦默这辈子都没见过像秦大志这么……差的人。

他觉得他快要不能忍了,快崩溃了……

终于,一次和刑毅打电话的时候秦默爆发了,“我真想把这小兔崽子给剁了。”

刑毅听着秦默咬牙切齿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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