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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89 (第2/3页)
啊,王爷今年都二十七了,这,这……别人家这么大孩子都上书院了!乔谋士觉得他要努力一下,把王爷带到正道上来。于是他趁着元骁和长乐北上收集物资时,找了个时间和借口把主子从长乐身边带走。“我走了。”元大狗眼巴巴看着他,耳朵一动一动。“嗯,去玩吧。”长乐放心得很,摸了摸他的头说道。大概是因为泉水的原因,长骁的武功似乎回来了,还很厉害,而且智力貌似也到了十六岁上下,所以他不怎么担心。长乐也不希望一直拘着长骁,虽然他很想和男人时时刻刻在一起,但是恋人之间还是要给适当的空间的。看男人每到一个地方总要出去疯玩(?)几次,少年更是觉得自己做出的选择很对。十六七岁的心态,不就是爱玩嘛,当然他自己是少数情况,除外。完全不知道长乐的想法,其实很想被粘着的元骁屏住呼吸等了一会儿,少年还是没有下文,只能失落的走了。等长乐统计完各个掌柜呈上来的账本,时间也没过去多久,他想了想,觉得还是要劳逸结合,看傻大个隔个几天就要去玩玩,或许自己也需要逛个街,散散心?说不定还会和傻大个来个偶遇呢。他会在做什么?吃点心?听花戏?还是看武打?少年的眼中闪过一丝柔和,随即贴上自己常用的人/皮面具,上了街。这时天色渐黑,正是最热闹的时候,当然,这个时候小偷小摸出没也多。“站住。”长乐抓住一个小偷的手,却被对方灵巧地挣脱了,一下子钻入人流中。少年追了上去,拐过几条巷子,一阵迷/烟扑面而来,他失去了意识。时间没有过去多久,迷/药对长乐的效果就渐渐消失了。等他苏醒过来,就看见自己居然在花楼中!这里是……百凤楼。长乐很快确定了自己所在之处,百凤楼是这里最大最火的花楼。然而他记住这里的原因却不是这个,而是因为……这楼里的花魁,是文中的痴情女配。门外有脚步声渐近。“这次的货色长得一般,但是那个皮肤我跟你说,哎哟喂,那可真是比剥了壳的鸡蛋还要光滑……”这是一个男人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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