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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第3/3页)
/br>……这倒霉孩子,真是说不通。唉,先睡为敬,明日再议。(本话的阿挂by段卿云第18章生根翌日我再睡醒的时候,夜谭已练剑回来,沐浴修整完毕。自他再度习武,愈发神采奕奕,几乎看不出病容了。吾心什悦。我们行程不明,我便提议多留一日,顺便置办车马用度。夜谭一边服侍我进餐,一边应好。我瞅着他腰间那把寒酸的小破剑,觉得很不顺眼。“这什么玩意儿?”“前些天用帮任大夫绣花换来的铜板买的。”夜谭坦然道,“很便宜。”我思索了一番,问道:“阿谭,江湖上有什么散落的名剑没有?”夜谭应道:“自然很很多的。”“反正我们左右无事,不如接下来,就为你寻一把名剑吧。”我欣然道,内心里翻滚过一大堆名剑美人豪气干云的戏本,十分向往。“不必了吧?属下不是很喜欢剑。”夜谭却兴致缺缺。我疑道:“看不出你很讨厌剑啊……”“倒也不是讨厌。属下只是不太懂。”夜谭摇摇头道,“要想杀人,暗器,剧毒,哪一样不比剑有效。属下至今也想不明白,世人为什么尊崇剑……可能因为耍起来好看吧。”他回忆起来什么,又道:“属下曾跟泽雀提过此事,不知为何泽雀便就此大怒,说我有辱剑道,隔三差五要找我比试。我是影卫,常常藏匿无踪,泽雀为了找我,砍断了不少假山和花树。”……哦,这就是“夜刹在钟离苑鸡飞狗跳了三年”的真相吗。如果夜谭有江湖称号,一定是叫“背锅侠”罢。剑是百兵之君,他连善恶观都没有,自然更不能理解了。我一时也不知如何解释,只好作罢。收拾完了,夜谭便去置办行李,我却非要上街听书,遂想了个折中的法子,找了两个不会武功的短工伙计陪我。正好,这两人都不认识我,倒是方便多了。这两个伙计的报酬丰厚,还以为有什么粗重要干,却想不到只要坐着喝茶就够了。他们劳碌了一生,很不习惯这样虚度光阴,抱着瓷杯面面相觑。我临街坐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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