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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5 (第3/3页)
那段时。他只要想着还在等的人,然后就觉得其实生活也没那么艰难了。
*
跟周围人混熟了以后,路天发现跟人相处也没那么难。
之前在学校是他没遇见好人,训练场上的兄弟,一个赛一个的局气。
顾严醒了以后一直对他心存感激,道谢的话说了一遍又一遍,每次看到路天总还要走上去再说一遍。
路天冲他摆摆手说没事儿,但是心里却美滋滋的,干好事的感觉还不赖。
一转眼训练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大半,他枕头底下的本子已经换了好几个。
他从简单的火柴人画到了有表情的小人儿,后来无聊还研究起了写字儿。
反正有事儿没事儿他就坐在草地上划拉,反复的练习。
他学会写的第一个字儿就是——路。
路爵的路,路天的路。
然后他就开始练习“爵”字儿,爵哥的名字太难写了,笔画多,而且结构又比较紧凑。
路天总写不好看,每次写出来就跟狗爬一样。
他每天都会认认真真的写上几遍,希望在回去之前能把这两个字儿给练得漂亮些。
越是临近回家时间就越难熬,路天掰着手指头数着日子过。
最后的时光简直像是放慢了十倍一样艰难。
但到了真正要走的那一天,他反而产生了淡淡的不舍。
这些陪他一起训练一起挥汗如雨的兄弟,以后可能再也见不到了。
路天以前从未有过这样的情感,除了路爵以外,他基本没跟其他人建立过深层次的联系。
他记得很清楚,走得那天刘冬雷和王者都哭了。
俩人比路天还大好几岁,但是哭得却像是一个只有十岁的孩子。
路天看着他们嚎啕大哭,心里也有点难受,但是却逞强说:“没事儿没事儿。不哭,男子汉顶天立地。”
最后一场训练进行完以后,就是告别仪式。
一个班四十多号人,穿着自己的衣服站在训练场上,没有命令和口号,气氛却出奇的肃穆庄严。
每个人互相拥抱彼此,然后就可以坐车走了,这些人因为同一个目的从五湖四海赶来,又因为相同的原因再分离,以后他们的命运再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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