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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3 (第3/3页)
言归正传,他让我看了金库里面,天哪,成打的百元钞堆在里面。他问我生不生气?我问为什么要生气。他说,你的小伙伴还都在用那么破烂的桌椅,吃那么粗糙的饭菜,但这些钱可以换来和城里学校一样的东西,却都堆在这里?他给我做了示范,拿了一沓钱,也就是一万,就走了。他用这笔钱,在柳泉市的工厂里下了个订单,订做了一批几百个木凳,都是新的,送到了我们希望小学。我跟着他还有送东西的工人一块儿到了学校,看到同学拿到新的凳子的时候的兴奋劲儿,心里真是激动,心想自己一定也要做和俞叔一样的事情。”他苦笑一声:“你说我当时心理奇怪不奇怪?我觉得自己在做好事,实际上是在犯法。但这时候,俞叔跟我说了一晚上的话,彻底改变了我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他先是把我的身世告诉了我,当时我就目瞪口呆。然后他告诉我,其实从银行偷钱是犯法的。但他说,我背过的那些法律条文,上面说的只是被抓获后获的刑罚,只要不被抓住就行了。另外,那就是只找那些在我年龄之内犯了事抓住之后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而只要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事情,最符合这一条的就是盗窃,在十六岁之前不负刑事责任。而我也只需要盗窃,其他的抢劫啊什么我也干不出来。但当时我还是不理解,为什么非要这样做,用合法手段不行吗?他说,这里有两点原因。第一,你再大的本事,想用合法的手段抹平社会上的贫富差距,即使盖茨来了也无能为力。第二,那就是我母亲的冤死和潞安的警方有着莫大的关系,如果不是他们的愚蠢和无能,我也不会是孤儿,他要我尽自己的本事,尽最大能力,报复潞安的警方。所以我只能在潞安动手,别的地方我也绝不会去。另外,他要我定一条准则,那就是绝不将偷盗得来的钱财,花在自己身上。我做了这个保证。然后以后,他就不再出手了,让我进行训练。我先是在一些商店里训练,但我的训练并不是偷东西,而是留东西。我要顺利地破开各种保险柜,不惊动任何店员、保安,将指定的东西放进保险柜里。一般的商店熟练之后,我再去银行,先是在雷江的银行,但并不偷钱。我经过半年上百次的各种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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