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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14 (第3/3页)

愈,只能依靠我自己不断给自己做心理建设。

可是这一切都显得太过刻意,每每我在心底告诉自己“忘了吧,忘了就解脱了”时那个人的脸便会变得更加清晰,我极度怀疑这样做我不仅忘不掉反而会记得更加深刻。

这种感觉其实非常微妙,我并不像当年亲眼目睹唐吟死在我面前那样悲痛,但阳朔带给我的冲击似乎又更加大,这种感情没办法用语言来形容,夹杂着太多太多不同的情绪,否则我怎么可能花了整整六年的时间都忘不了他?

六年前我选择离开香港,当时我去了上海,我想换一个新的环境试着摆脱过去,可是渐渐地,我发现自己根本就融入不了那样过于繁华的氛围,鬼使神差地,我还是回到了重庆,似乎只有这里才能让我的心不那么浮躁,稍微安定一点。

之后我回了夜·阑珊上班,还在那里重遇了李继,当年他离开之后就了无音讯,我以为这辈子都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他了,没想到还能在我最狼狈不堪的时候和他重逢。

李继瘦了不少,他告诉我他已经得知了曹蔚的死讯,还费尽心思打探到了曹蔚葬在哪里,可是对于当年的离开他却没有向我透露过任何一个字,看他整个人憔悴的样子我也不打算逼他,毕竟那不是一段太美好的回忆,曹蔚更因为他的离开伤心得结束了生命。对于绝大多数同性恋来说,我们已经被社会被亲人抛弃了,唯一陪在身边的伴侣猝然离世无疑不是对我们最大的打击,就像当年的我和现在的李继,更何况他们还是因我们而死,恐怕这一辈子都不能安心了。

两个同病相怜的人凑在一起勉强也算是相互有了依靠,自重逢起我和李继就搬到了一起,这样至少在我每晚被梦魇折磨得惊醒时会发现身边还有一个人,这是我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了,没有他,我都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在梦魇不死不休的折磨中撑下去。

一年前我和李继凑钱把夜·阑珊顶了下来自己当老板,这里还是像以前一样,生意不好不坏,有一批固定的客人时不时来光顾,在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能有这样一批死忠的客人想想还是觉得很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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