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9 (第2/3页)
好,高音明亮,低音沉郁,与乐队配合得天衣无缝,“狂鹰乐队”渐渐打响了名号。最意气风发的时候,隋风去刺青店在手臂上纹了一只雄鹰。这么大的图案要花好几次才能刺完,最后一次,是白晚陪隋风去的。他看着隋风光着膀子坐在那里,一副慷慨就义的表情,不禁想笑。“这么疼,为什么还要纹?”“这、这是信仰。”隋风龇牙咧嘴地说。“什么信仰?”“爱与自由。”那年头,搞地下乐队的总喜欢用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来鼓舞自己,也鼓舞别人。但白晚相信隋风是真心的,他看似沉稳老练,实际上却是一个非常敏感多情的人,在他的生命中,爱与自由,缺一不可。雄鹰在隋风的手臂上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它的眼睛,如蓝宝石般夺目灿烂,翅膀非常华丽,青红两色,在阳光下泛着淡淡的光泽,仿佛下一秒就要飞起来。隋风对白晚说:“你摸摸?”白晚试探性地将手放在鹰的眼睛上,盖住了那耀眼的目光,然后指尖顺着温暖的肌肤一路向下,划到隋风的手腕,那是雄鹰翅尾的位置。隋风一时冲动,手腕一翻,握住了他的手。俩人都愣住了。良久,隋风结结巴巴地说:“要不,你也去纹一个吧?”白晚笑了笑,挣开他:“我怕疼。”他是真的怕疼,所以他完全不明白自己后来发什么神经,竟真的跑到刺青店去。老板问他想纹什么,他说:“一只蜗牛吧。很小很小的那种。”老板还从未听说有人要纹蜗牛的,边打量他边奇道:“纹在哪里?”白晚想了想说:“胸口吧。”“纹胸口很疼的,你能忍吗?”隋风那么大的纹身都忍了,自己难道还忍不了?!于是白晚点头。结果因为太疼,一只很小的蜗牛,他纹了近一个月。这个位置很隐蔽,他没有告诉任何人,连隋风也没有告诉,自己胸口有一只蜗牛。那时,他就像这只小小的蜗牛,终于鼓足勇气小心翼翼地将触角探出了围墙,想要连接一下他人的世界,却最终还是失败了。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