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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1/3页)
。本来以为有了地,后娘就会好点。哪晓得年底嫂子就失去了才怀两个月的孩子。想到此,易远叹了口气。易远站起来沿着水田走了一圈,秧苗都很好,就是不高。这边种水稻跟现代不一样,现代是先育苗,再插秧。这里是直接将水田里的水放了,留下浅浅的水底,然后将种子撒里面。原身脑子里的记忆说的是,这样种子才不会被水给淹死。易远翻到的时候简直要囧死。看来明年还得找现代的种水稻的书看看。下等地的地瓜苗也出来了,不过也还小,产量同样地。这里种植地瓜是直接将整个的地瓜埋地里,上面盖薄薄的一层土。他记得现代种地瓜不是这样的。大哥没在家,这些转地的活就得他来了。在地里转了一圈,没啥事,该长的长,该出苗的出苗。易远便准备着回家了。村长大叔的老婆给他们家送了点地瓜来,他又在木头家里买了点米,够他跟嫂子吃到这个月底的赶集日子了。三两银子不够花。绣样木头给他送来了,他又画了几张出来,不期望卖大钱,起码得让他们在秋天收获之前,身上有足够的银子买吃的,最好是能稍微存点。不可能一直住在村长大叔的祖屋里吧,还是得攒钱先把房子盖起来,哪怕是茅草屋也好。回到家,正好看到某位刀疤冷面帅哥往过走,手里还拎着一只兔子。“封大哥。”易远扬手打招呼,脸上带笑。封哲锦停下来看着他,冷着脸将手里的兔子往他身前一递,“给。”易远惊讶的睁大眼,“给我的?”封哲锦继续冷脸,头微不可查的点了一下,“拿着。”易远看着他,感觉很奇异,眼睛在人家的刀疤上扫了一下,最后停在面前好肥的一只死兔子身上,傻缺的问道:“要钱吗?”封哲锦冷声道:“不要。”完了将兔子往易远手上一塞,人又转身走了。易远拎着死兔子风中凌乱的看着又只给他留一个背影的某刀疤男,实在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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