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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1 (第1/3页)
‘挖坟’的话,看着众人都神色平静,顾乐心中也平静了下来。x市毕竟是内陆城市,没有s市的湿气,哪怕是每天下雨,顾乐的皮肤还是有些瘙痒,都让他的小爪子时不时的抓红了,顾琛看着心疼,带他去看了医生,买了些小孩儿用的更水的润肤霜,还买了个小水壶,一直给顾乐带着水,他不渴也逼着让他喝,也不知道时不时因为这些原因,顾乐皮肤上的瘙痒症倒是好了些。随后两个人还去吃了x省的美食,索性顾乐和顾琛一样并不是很介意羊肉的膻味儿,吃着羊肉泡馍,这些顾乐前世也尝过,他不知道两厢味道是否一样,不过他自己心里倒得到些乐趣,毕竟没有人能够和他一样能够两厢比较,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顾琛,还是时间长了,顾乐自己想开了,前尘往事都随风去吧。“两碗羊肉泡馍”顾琛要了两份,他倨傲的身高和独特的气质,虽然因为要低调些,穿的很普通,只是棉质宽松些的白t恤,上面画着小头爸爸,下面只是穿着迷彩的工装马裤,脚上踩着网格透气的白色运动鞋,戴了个墨镜,走出来倒像是一个帅气的大学生。而乐乐的小t恤上自然是大头儿子,□也和顾琛一样,只是都小很多,也戴着个小墨镜,这样帅气加萌的有爱父子组合,即使是普通的穿着,也是很吸引人的。两个人腰上都戴着迷彩的腰包,一看就知道是出来旅行的游客。身后的伏杰自然是很普通,像是一个普通的白领,很有技巧的哪怕是跟着顾琛,但是也能让人注意不到他,当然,顾琛很吸引人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这家羊肉泡馍馆挺大,特色就是羊肉泡馍,一行三人坐在了角落里,炎热的夏日,来喝羊肉泡馍的游客也不少,但是也不是太多,馆子里的笑声说话声却不绝于耳,很是热闹。顾琛顾乐摘下了墨镜放在了一旁,顾琛就看到顾乐的小眼神儿。顾琛挑了挑眉“你有什么意见?”“我也想喝羊肉泡馍”那意思很明显,凭什么你只要了两份羊肉泡馍。顾琛乐了,戳了戳他的小脑袋“有你喝的”他还不知道这小东西多大饭量?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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