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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9 (第4/4页)
或许就是因为太熟悉自己和彼此,所以最终迎来了漫长的分离。作者有话要说: ╮(╯▽╰)╭哎~~☆、深恋眉眼清俊的少年,双目狭长,微闪着清亮的光。看人的时候,总是带着一种不设防又遥远的神色。初次给人傲慢的感觉,相处久了才会发现他只是习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不容易与外界沾染。可能当年的我,就是被他那种幻境般的气质所吸引。尽管只是幼年,但是他一直是鹤立鸡群独一无二的。至少对于我而言,是这样。云彩很美是不是?梧桐树。童年的梧桐,生长的有叶子纹理错综繁复,被记忆里的陈旧光景抹去。胭脂颜色盈满天空,我们并排而坐,手拿纸笔,还不懂情的年纪,一直在一起。他的睫毛怎么这么长。在树下偶尔走神,都是盯着他白净侧脸的缘故,然后我会轻微的叹气,不知不觉发现自己把他的名字写在了故事里。白经远。突兀出现的名字,用铅笔写的很用力,然后再擦掉。被他发现的时候,就会慌忙遮掩,继而装作若无其事的表情。童稚的,少年心事。或许可以这么讲吧,想到这里我微微的笑起来。回过神来,他又变成了将近二十年后的样子,依旧狭长的眼,说话的时候自信挺拔,眼带笑意,又散发着一点清冷的光。鬓角斜飞,五官阳刚之气很浓,像阳光朗照,又有恍如隔世般的遥远。稚气与茫然不复存在,现在的他,有野心也有魄力,被时光历练打磨,像宝剑露出刀锋。我们接吻。情欲可以是因为征服,因为单纯的发泄,甚至是任何不相干的理由。但是吻。那样细水长流的珍惜呵护,不想分离的深切祈愿。没有人,会因为发泄与人接吻。我喜欢那种唇齿相依的感觉,还有耳鬓厮磨的沉醉。这一次,我没有回避,看着他的眼睛,认真而又赤诚地吻住他的那双眼睛。我想就是这双眼睛,就是这双眼睛,还有面前这个与我温存的英俊男人,让我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地狱是我自己选择的,可是因为和他一起毁灭,又何尝不是通往向上的地方。对,先爱上的就是输家。我从来没有说过要赢。毁灭就毁灭好了,我第一次这样的放纵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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