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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3/3页)
仿佛是大力叔的徒子徒孙,隆门中人。赵公子下班的时候见到了我,我特意去接了他,还给他带了一份他喜爱吃的糕点。他十分警惕地问:“妈的,你又干了什么?”赵公子为人太过多疑,且总是疑我。我说:“金仙儿暂时无家可归,我让他先住我们家——”赵公子骂我:“你妈的问过老子了吗?!”我问他:“可以吗?”他吼我:“可以你妈!不可以!”所以我没有问他。赵公子冷冷地说:“让他滚。”我解释:“他虽不肯说是何事,但总之,他的房子如今被人所占,在外独自一人恐不安全。”赵公子冷冷地说:“给他钱住酒店。”我没钱,赵公子如今也没钱。赵公子冷冷地说:“关老子屁事。他一定有钱。”然而,钱不要紧,要紧的是安全。我说:“看在哈姆的面子上。”赵公子冷冷地说:“正好让他把老子的狗还给老子。”我说:“不可能的,我已经问他要过了,他说要带哈姆一起流浪街头,所以我才请他暂住我们的公寓。”赵公子:“……”我沉重地说:“他在威胁我们。”赵公子:“……”我沉重地说:“他拿哈姆威胁我们。”赵公子吼我:“你以为他跟你一样啊?!”金仙儿当然与我不一样,我会拿哈姆威胁赵公子,金仙儿并不会,金仙儿只会用他忧郁的双眸盯着哈姆,忧郁得我觉得自己若不邀请他到家中暂住就不是个人。不战而屈人之兵。大约是这么个意思。我是一个讲究民主之人,因此特意征询了赵公子的意见,然而他拒绝了我。这也无妨,我也只是征询而已,他拒绝与否并不影响我邀请金仙儿。平日里,我轻易不会这样做,然而金仙儿是赵公子难得的朋友。除了金仙儿,赵公子委实很难找到能忍受他,且不和他一样讨人厌的朋友了。何况,金仙儿总帮过我们许多的事情,譬如那本重新请诗人签名的书。我不经意提及此事,赵公子终于肯从门前离开,放金仙儿与哈姆进来。金仙儿微笑着道:“打扰了。”赵公子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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