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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 (第1/3页)
’呆了十年,没有哪处角落不熟悉,所有去处都说不上喜欢,哪怕是自己的居所,也只能算上熟悉。但讨厌的去明确有两处,一处是炭房;另一处,便是郑鸨头的住处。没上牌匾,也没取任何名号,但作为‘蓬门为君开’的心脏,院里的人还是起了个称号——‘回事厅’。听着是办事的去处,而此时房内,纱帐飘渺,戏码落幕,气息却仍旧弥漫。“你家小子胆儿可够肥。私下藏钱就该打死了,背地里还妄想买动恩客赎自个儿出去。只是,这小子终究太嫩,竟选了刘公做自己的摆渡人,呵呵。”郑鸨头笑声阴鸷,接着又道,“不过,攒了三千两银子,这小子是真有通天能耐?还是,你这即将赎身的师傅想把徒儿也携上?”秦爷决定赎走自己,不过昨日才做的决定,还是私底下透露,郑鸨头怎么这么快就掌握消息了?饶是百灵平日再镇定,这下也不由得头脑发麻了。定了定神,才道:“秦爷跟我的交情,头儿您是知晓的,前些日子听闻他将迁往京都,这几日也不见登门道别。我只得自作主张,昨儿过去见一面。未料,秦爷已经拿定主意要将我赎走了。”“那秦爷可知道你的价钱?”这才是郑鸨头最关心的。“秦爷的为人,南越城无人不晓,他既开口,想必也是有所准备了。”百灵叹息一声,继续道:“干这一行不是长久之计,再过几年,我也就不讨喜了。所以,我早些打算,买了沙鸥,看他也算乖巧,指望将来靠着他能吃口饭。不料,这小崽子只是脸上作晴,背地里却算计着怎么跑。”说到最后,百灵已是咬牙切齿。郑鸨头不见喜怒,却俯下身来,仔细审视百灵眉眼,似在探究他话中几分真实。眼前的人,论长相,在‘蓬门为君开’里绝对算不上出挑,甚至,身段的高挑一度让许多客人将其拒之门外。所以百灵最初被送进来的那段日子不受重视。只是,这家伙不肯认命,就因为自己随口夸一句嗓子不错,就毛遂自荐学唱曲子,与客人周旋也是下了狠功夫,起初的两年不挑客,什么人都接。渐渐练就一身功夫,说的话总是得体到位,还不带谄媚之嫌。看着这不起眼的货色,一步步夤缘而上,郑鸨头也是有所防备的,只是到而今,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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