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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3/3页)
尖叫。然后耳朵一痛,被一张柔滑的嘴含着,痒到心里去,然后同一个人的牙齿咬下去,那痛,解了心痒,令得曾杰呻吟一声,更痛更痛也不要紧。这一切,是多么美好,希望时间停顿,永不流逝,这一刻如果能永远,谁还希罕天堂呢?那张柔软的嘴唇滑下去,滑到耳后,滑过脖子,在曾杰的脖子上轻咬一下,滑过肩膀,肩头的咬啮,让曾杰痛得一抖,划过胸前,咬在乳头上那一下,让曾杰惨叫着弯下腰,可是凌晨的嘴唇微笑着在上面蹭两下,曾杰呻吟着,如果凌晨要他的灵魂,他也会给。然后凌晨要咬曾杰的肚皮,那实在是太痒了,曾杰不由自主地大笑,躲闪,凌晨一定要咬他,象一条嘶咬着人的小狗。被子都翻到地上去,曾杰笑得快岔气了,告饶:“好了好了,让你咬,你别痒我。”凌晨咬一大口,曾杰又痛又痒,倒底又把凌晨推开去,凌晨抓住他的短裤,曾杰停住,凌晨也停住。曾杰看着凌晨,那个稚气的脸上,有一种坦然的表情,也是一种坚定的表情,他要坚持要做一件事,一件曾杰渴望却不肯做的事。曾杰的眼睛在轻微地说不,那是一个掺杂了渴求的微弱得微不足道的拒绝,与其说是不,不如说是不安与不忍。凌晨的脸上慢慢展现一个惨淡却美丽的笑容,他的手慢慢伸进去,然后握紧。丑恶吗?没有凌晨想象中丑恶。那是一段火热干燥的肢体,并不脏。它有着柔软的表皮与坚硬的内里,只是皮肉与血,竟能那样坚硬,真是个奇迹。它刚盈一握,凌晨抓住它,忽然间觉得很安心。好了,他已经做到了,并不难,相反,在做了这件事的那一刻,他觉得很安心。曾杰的身体是僵硬的,即使在被抓住的那一刻,他呻吟一声,慢慢弯下身子,身体依旧是绷紧僵直的。他比凌晨还要紧张。凌晨微笑:“我要咬你了,你怕不怕?”曾杰忽然抓住凌晨的肩,他的手指抚摸凌晨的唇:“不!”他说不,:“你,只要摸摸就行了。”那么香的嘴!凌晨咬他的手指:“不,我喜欢咬人!”曾杰的身体开始颤抖。直到敏感的器官感受到柔软的嘴唇的亲吻,那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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