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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2 (第2/3页)
我十来岁的时候,他就给我说过:凰儿,你不要面对挫折,也不要成长,一直这样就好。我喜欢看你任性胡来。恍如昨日,却已是数十年的事。人生天地之间,真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然,林宇凰长活一世,却能记住重莲所说的每一句话。多年后,天山消失了。正如一个英雄的没落,正如同秋季的叶,是没有根的。但天山和重火宫大战后没多久,有一句话在江湖上流传了很久,我听了后,恨不得把鼻孔都甩到天上:重莲喜欢林宇凰,是全江湖的水也淹不了的事实。那时大年方过,初春晴晓。我和重莲头一回单独两个人出远门。我们坐在长安春饭馆中,要了一壶烧刀子,两斤牛肉,一小盘花生米,一边聊天一边吃饭。然后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说那句话,得意又兴奋,使劲拽重莲的袖子。重莲只管往我碗里夹菜,也不管我说了什么。不过多时,他给我逼过头了,终于不咸不淡地冒出一句:“我亲口跟你说这么多次,也没见你这么高兴。”我摸摸他的脸:“别这样么~~~大美人。”重莲把筷子一放:“凰儿。”“哦,我吃饭。”老老实实地吃完饭,我跟他一起出门,牵马。原本我和他一人骑一匹马上路,可是不知为何,快到京师的时候,他忽然脚下一点,跃到我身后坐下。之后便成了二人一骑,外加个驮行李的。于是之后他很自觉地上了我的马。俩人一马速度绝对是最慢的,我怀疑走路大概都会快些。不过没人催促,我们也不赶时间,只是慢摇摇地晃到乱葬村。这一次回来,是想盖个小房子,给叔叔伯伯们竖个灵牌。穿过层层密林,石子小路,熟悉的道路渐渐清晰。我在尽量控制自己不去多想。但在听到远处溪水声的刹那,脑海被回忆占满。十多年前,这条空荡荡的道路上有不少行人,还有两个拿着枝桠到处乱蹿的小男孩:一个嬉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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