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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2 (第1/3页)
前从未有过的,主动的亲吻。虽然只是落在脸上。END番外日常日常之饮食篇加彦最拿手的菜是馄钝。他脑筋很直,不懂得变通,总显得笨。而不需要变化和创意的东西,他恰恰就能做得很好。加彦配料的肉馅口味浓淡总是刚刚好,包出来的馄钝大小也正合适,每个都一模一样大,形状也完全相同,饱满漂亮,而且绝对煮不散。连汤里加的葱段和醋的分量都很精确,吃起来只觉得汤清馅细,香而不腻,吃过的人没有不夸奖的。除了肖蒙。肖蒙会夸奖才怪,他跟加彦做朋友几十年,说过的好话也不会超过五句。只不过如果加彦做馄饨当夜宵,他就皱著眉头,一脸嫌弃地大概吃个四五碗,然後哼哼唧唧地抱著肚子去睡觉。肖蒙最近因为公司不分上下疯狂加班,昼夜颠倒地忙了一段时间,得了肠胃炎,一个礼拜都只能吃吃淡而无味的菜色,嘴里淡出鸟来。总算可以进食油腻的东西了,加彦问他夜宵想吃什麽,他咳嗽了半天清嗓子,才说:“我要吃馄钝。”加彦周末也要上班,为了给肖蒙做馄饨,中午急忙忙跑回来,手忙脚乱包好几十个,再跑去上班,等著晚上回来煮给肖蒙吃。肖蒙无所事事躺著看了大半天的杂志,心神不宁辗转反侧的,等不到加彦回家就忍不住要去看看加彦包好的馄饨,一看之下却忍不住惨叫出声:“啊!这个笨蛋!!”加彦忘记把包好的馄钝放进冰箱里了,这种室外三十五度的高温,虽然屋子里开著冷气,馄饨放了十来锺头,味道也已经变了。“妈的,这样叫我怎麽吃,想毒死我啊!”肖蒙怒骂连连,端著馄饨往垃圾桶走了两步,又停住。如果被加彦知道他肯定要心疼得直唠叨,就算馄饨发臭了那个节俭的男人也会一个不漏地吃掉,绝对不浪费粮食。要倒就干脆毁尸灭迹,不如倒进马桶里冲走算了。打开马桶盖,突然又想著加彦认真剁著肉的样子。这麽几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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