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花树下>_终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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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章 (第16/16页)

气氛大大的改变了。我知道有不少支持者都感到失望。

    我之所以「富姦」,除了是因为开了《全民英雄》的坑外,也是我进入了人生第一个低潮。(当然,「全民」的影响其实是很小。)2011年初,我决定离开工作了2年多的岗位。起初,天真的我以为可以全心写作可以在2011年内完了「樱花」。可是,却中了个大伏。没有工作,就没有灵感,故事也不能再写下去。后来,再找到一份很糟的工作,事业上受了些打击,我再无法执笔写字。(同时hku那边的功课又多了起来)。

    当然,最令我写不了「樱花」,是因为我释怀了对某人的感觉。

    「樱花」这故事,其实是我疗伤作品之一,是拿来纪念我中学时,跟一位女生的曖昧感情。我和她的关係一直到2008年,她找到了另一个更好的男孩后就结束。那时的我,就好像故事中的良太,后知后觉知道自己的内心一直对这个女孩存在着爱情。所以,那时我除了觉得有点可惜外,就是非常的伤心。我的眼泪足足忍了4个月才懂得流出来。

    那时,我天天唱着张敬轩的「樱花树下」,脑中久不久回忆我跟那位女孩的种种。所以,我就想到了《樱花树下》这个故事。虽然现实中,我和她都没法凑成一对。但,故事中可以。所以,我便寄望小川和良太这对小情人延续我现实中没有存在过的爱情。

    我很犯贱的。因为,我写爱情小说时,是需要极大量的负能量。所以,我的爱情小说是「酸」味多过「甜」味。可是,更犯贱的是,在2011年,正值创作低潮的我,竟然主动联络那位女孩。因此,所有堆了三年的负能量一下子都释怀了。所以——

    我。就。武。功。尽。失。啦﹗干﹗

    但同一时间,我就有了「写小说和泡妞一样也是要打铁趁热」的觉悟。

    是的,下篇小说要是开坑了要儘快填好。不然会富姦,我的好战友人称教主的「黯x销魂者」(或叫「x然销魂者」)他的《魔瞳》便是一例。(对不起,教主,你真係抵比我抽你水,hahahaha!)

    泡妞也是,如果……我早一点觉悟我对她的感觉…早一点告白,结果可能不一样了。但怎么说,现在我过得很好(嘛﹗不放闪光弹啦﹗),她也过得不错。老老实实,那年圣诞,她拒绝我也是不坏啦﹗

    故事到了这里便完了。良太和小川会不会再有续篇……老大,别再玩他们啦。但,不排除在同系列的作品中会再见他们的身影。但,大前题之下,今年的计画是写好《全民英雄》第一集!这故事我等了好久﹗终于可以无后顾之忧地爆发﹗

    好﹗,说到这里,各位,下期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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