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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1 (第2/3页)
扮,一身都是火红色的毛皮衣物,腰间挂着一根黑色长鞭,看上去英气勃勃。他们两个都没有想到,这样一次偶遇,会让他们从此以后辛酸纠缠一辈子。“我……”“啊,我知道了!”年轻书生的话还没有说完,小哥儿就突然大叫了起来,“你是来看大夫的是不是?”“你怎么知道?”年轻书生追问道。小哥儿微微一笑:“这家医馆出了名的黑,大夫的医术不怎么样,还只知道死要银两,像你这样的人在这医馆门口一年没有十个八个,也不少。走吧,起来,我带你去找一个真正医术高明又喜欢救死扶伤的大夫。”年轻书生不知道怎么就相信了这个比自己还要小几岁的小哥儿,并且跟在小哥儿的身后走过了好几条巷子,才终于找到了小哥儿口中的那个大夫,居然是一个杂役班的班主。等到他将那杂役班的班主请到门上给阿么看完了病,确信这班主并不是普通的江湖骗子,而是真的医术不凡之后,年轻书生才想起来那个好心的小哥儿,却没想那小哥儿早已不见了踪影。他连小哥儿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他都不清楚,更不要说询问人家的名字和住的地方。年轻书生自此在心中惦记上了那个小哥儿,并且不止一次在梦中记起,那漫天雪花中,唯一的颜色就是撑着油纸伞缓缓而来的那一抹火红色。年轻书生的反常,连他的爹么和教他的先生都发现了,问他是什么原因。年轻书生自己也说不清楚,只是觉得自己很想再见到那个小哥儿,然后问一问小哥儿的名字。少年人的相思最是简单,也最浓烈。次年,年轻书生考中了秀才,进了州府内最好的书院继续读书。在学院内,他结识了不少同窗,其中关系最好的当属书院院长最心爱的学生。年轻书生对这个脾气温和良善的同窗印象非常好,那个同窗也愿意和年轻书生亲近,两人渐渐的就成了一对比亲兄弟还亲的好友。他们俩个人的学识都非常好,很快在书院内风生水起,成了其他人口中的书院双璧。若是知晓他们以后会变成三个人的孽缘,不知道他们还会不会因为当初的相遇相识相知而兴奋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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