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科学发展观_分卷阅读19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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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92 (第2/3页)

靖十二年开始前,给予为期一年整的自我放手。

善莫能改,如果看到皇榜愿意撒手,那自然是不再追究任何责任,已有的收入不用追缴。

但是,从嘉靖十二年一月一日起,凡是仍与商有染的官员,皆可由更高级别的人追责三倍税收罚款——以及全部所得的收入,所得款项皆由该上层官员所有。

追缴过程必须有明确证据和口供,任何案子都需要三层官员画押签字,才可以完成整个剥夺的过程。

换句话说,虞璁给这些人足够的利益,就是为了让他们能够相互撕咬。

用藩王不安全,不管是藩王做大,还是文官暴动,都不是他想要的。

那如果……放手呢?

这其中到底涉案多少金额,仔细盘算也恐怕能以百万计。

虞璁心里清楚,这笔钱如果回到自己手里,可以用来投资更多的政府工程,让交通和水利事业得到更好的发展。

可是,如果放手这批钱,直接让每一层弱肉强食,可以换来的,是长期的商业秩序稳定。

这些钱肯定会被高位者想法子吞吃,六品吞吃七品,四品吞吃六品,哪怕文官们真的放手不管这些商业上的事情了,也把家里的工奴遣散了,上位者也有一百种法子,把他们的钱都榨的干干净净。

因为利益在被重组和改换,再好的生意都会变成烫手山芋,让人急不可耐的想要撇清关系。

而且整个过程都是遵合礼法,毕竟是徐阶写的稿子——每一句话都是圣人的话,表达的意思却完全是皇帝的意思。

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无懈可击。

这么做,有两个好处。

第一,这件事,是高层文官受利,他们地位越高,得到的钱越多。

无论是地方还是中央的高官,都可以得到相当多的好处——所以自己可以得到的拥护,是相当高的。

第二,这件事,其实是在完成一个资本的回收。

这些官员不用贪污,都可以把大量的钱财聚拢到自己的身边,而这些高层完全可以视作圆滚滚的肥羊,也可以如和珅那样当个移动银行,等自己的子孙有需求的时候,找个由头抄家了之。

最可怕的,是这个政策的不可逆性。

人们是可以看到踩踏事件的,可是他们哪怕知道这些事情有多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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