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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5 (第2/3页)
。理智告诉他,可以对天下人残酷,但不能把家人变成奴隶。结果,他这么一个无情之人,偏就因为理智一败涂地。叶君侯从不怕战斗,事实上曾经他最为擅长的就是搏命厮杀,可今日也不知是好日子过久了还是消耗太大,和苏格战了许久竟都没有再进入昔日那样想着必须活下去爆发出全部潜力的状态。主宰交战动静不小,暗京守军应该早已发现此地,可如今远处的天空除了那注定燃放的烟火,没有出现任何狼烟信号。魔洲人一直不知道他为何要将这一天称为纳彩节,只有他自己记得,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不叫叶君侯,只有一个俗气又没特色的名字——叶三。和旁人的笑谈不同,叶三是真正从垃圾堆被捡回去的孩子,捡到他的人还没有养他,只把这个浑身散发着垃圾恶臭的婴儿送进了孤儿院。因为胳膊上有三条不知道是野猫还是野狗留下的爪印,院长又随意从员工里抽了个姓氏,就得了叶三这个名字。叶三有了一个仿佛充满故事的人生开头,最后却也只混了个普通大学,只等着毕业后做个加班到死的程序员,安稳混到死。结果,某一天他忽然就出现在了古代街道,来往行人皆对他的奇装异服投以恐惧眼神,他听见有人高呼“天人来了!”,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还是拼命从人群中逃离,从此开始了在这个世界的一生。最初降临的日子叶君侯其实已经忘得差不多了,毕竟现在那些见过叶三的人基本已经变成了尸体,而他也习惯了如今长到腰际的头发,仿佛他生来就是如此,那些挣扎求生的日子只是一个梦境。叶三没有户籍,也不敢出现在官兵面前,只能和乞丐们一起躲在郊外,偶尔去一些隐蔽小摊混些工钱,纵然如此,也常常因为交不上保护费被流氓欺负。在他的记忆里,作为人的生活是从成双出现的那天开始,那时候,几乎已经放弃活下去的他看见一个白衣仙女。她把他带回了家,给了他杂役的工作,即使对十四岁的成双而言,这不过是随手施加的相助,却救了叶三的一生。在成府的三年,叶三和成双渐渐熟悉,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何这个大小姐如此喜欢自己,幸福来得太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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