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嚣尘上_分卷阅读69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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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69 (第1/3页)

    点。

在困难的时候,在流泪的时候,在被迫要放弃的时候,都请记得这一点。

“我知道,

我的未来不是梦!”

卫礼手中转动的笔,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掉到台上了。夜鹰正在私下交流的几人,也转移视线,看着台上正在演出的那支乐队。

这样的乐声,这样的歌声,这样全情投入的每一个人!

他们是谁?

——是音乐的祈祷者。

——是摇滚的悼亡者!

ThePrayer!

作者有话要说:  被你们猜中了,就是这一首歌。

不过,我想表达出不一样的感觉,下面送上这次的试听,版本有点不同,我也少做了一些修改。

PS:请无视那五十五秒的钢琴前奏。

☆、独断专行

萧侯紧紧皱着眉头,无论身边的人在他耳边说着什么,他只看着那个少年,其他什么都听不进去。

这个严欢,有点超出他的想象。

萧侯原本以为,即使付声新选的这个主唱再怎么优秀,也只不过是一个出色一点的会唱歌的家伙罢了。而这样的人,在大马路上走随便都能撞见几个。但是,严欢却和他想象中的不一样。

他不仅仅会唱歌,而是会唱摇滚。

这个少年的声音,是最适合唱摇滚乐的,他在每一个句子里投入的情感,也是那么显而易见。渲染力与震撼力,这是摇滚主唱所必备的一个技能,而严欢两者皆有。虽然他的嗓子不符合一般意义上对摇滚主唱要求的沙哑有力的判断,但是这种略带生涩的清越嗓音,却更让人眼前一亮。

就好比萧侯,他就从严欢的声音里,听出了许多人。

像是以前国外乐队TheQueen主唱那华丽优美的声线,像是很多同样以嗓音清澈而出名的主唱,而最让萧侯容易联想到的一个人,却是一个国内的大人物——蓝翔。

没错,听这么一个小鬼的声音,竟然让萧侯想起了蓝翔,这让他自己心里都对自己有几分懊恼。

此时,严欢他们的表演已经结束,不意外地收获了众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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