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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 (第3/3页)
>逐流依然拉着他染血的衣袖:“那也太骇人了,我去给你打热水。”“你别出去,我去。”房间小,要推开桌子,才有地方摆木桶。没有屏风遮蔽,袅袅白雾升腾。逐流搬来凳子,拿布巾和皂角给程千仞擦背。兄弟两人彼此帮忙擦背,早就成了习惯。程千仞喟叹一声,热水洗去黏腻,浑身舒畅。逐流看着哥哥的身体,没有虬结的肌肉,肌理分明,线条流畅。前胸后背却疤痕遍布,有些是捞尸时被锐器划伤,也有从盗匪手下逃命的刀伤。各种形状,无声复述着他们这些年的生活。程千仞天生肤色偏白,风吹雨打也没磋磨黑,疤痕便更显狰狞。逐流每次看到,都觉得刺眼。热水一泡,背上血痂脱落,露出嫩粉颜色。逐流指尖轻轻滑过:“是鞭子?又骗我,这道分明是新伤。”新生嫩肉敏感,程千仞背上泛起一阵痒意。但在他潜意识里,弟弟一直是小孩。两人没有避嫌的意识,也不会别扭:“看着吓人而已,东家给的灵药,早就不疼了。行,我洗好了。”换了干净衣裳,两人盘膝坐在床上,逐流给他擦头发。“那些人,你都认得吗?”深冬时节,程千仞在江边捡到个小孩子,不忍心看他冻死,便起了个随波逐流的名字,拎回家养。最初以为是个哑巴,问他什么都不说,后来开口说话了,问他什么都不知道。想来是年纪小不记事,或者家里遇到大变故。程千仞便不再问,怕逐流回忆起来不好的事。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话不假,逐流懂事又勤快。兄弟俩相依为命,一晃这些年就过去了。“也不怎么认得。”程千仞侧身看他:“说实话。他们是谁,为什么找你?”逐流也知道这么大的事,不可能糊弄过去,索性一针见血:“其实,我姓朝歌。”程千仞脑子里一声轰鸣,猛然起身:“啊啊啊啊——”“哥哥小心!”他忘了湿发还握在逐流手里擦干,一下子扯得生疼,急忙又坐回去。逐流心疼地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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