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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0 (第3/3页)
他就随便穿个衬衣、短裤、高筒皮鞋,有点韩版美男子的气质。加上幼年时纯洁的面庞,成为众望所归的小鲜肉。但他仍不是最受欢迎的人,他记得很多女孩把一个爵士风格的燕尾服男孩围在中间,她们争相邀他跳舞,他会爵士、恰恰、探戈、拉丁,只要是能吸引女孩子目光的东西,他全会。樱子和他共舞,她自己更愿意在共舞前面加上“有幸”二字。尽管她很喜欢那款限量版手机,被实至名归的人得到便只能满怀歆羡。后来有一阵子,她嘴里梦里都是那个人的名字,joy。蔡仲只知道他叫joy,仿佛天上来的泉眼,算不来出处,也难以用言辞阐述。这部手机最终成为把joy和宗圆樱子连接起来的媒介,joy把它送给樱子,除了交友之外,他还有个条件。蔡仲说那是“条件”,据樱子口述,“joy说,我有个不情之请。”年少的樱子对隐晦坦言之事都存有怜悯,以为joy遇到了麻烦,立刻答应他。蔡仲把手机推回茶几上,沉闷的说:“我以为她早把这破东西扔了,这东西差点让她担上罪名。”第69章第六十九章:浓雾、隐匿、如坠深渊康明宇紧张的搓手,他迫不及待想要了解joy,而那不完整的拼图似乎需要从这种途径来开始。“joy让她做坏事?”蔡仲摇摇头,“我不知道,那是joy和樱子之间的事。”康明宇有种瞬间被泼了一脸凉水的感觉。“唉,想不到你早就带过绿帽子了。”他的嘴脸还未完全展开笑意,蔡仲已经从目光里抛出冷刀子,扎在他喉咙上。“我开个玩笑而已。”他耸耸肩,不以为然。蔡仲沉吟着说:“本来就跟我无关。其实我讨厌樱子,有时候她势利的像小鲤鱼里的金蝉。可是女人就该为钱着想,大家都认为男人负责娶媳妇,女人负责生孩子,意向很明确。她其实挺喜欢joy的,虽然我和他不熟。当时,joy叫她开车堵在澳门路转入香港东路的那条单行道里。没有理由,我猜她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后来,joy开车经过的那条路就发生了车祸。她和一个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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