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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 (第3/3页)
己,就算被父亲像垃圾一样扔回中国,就算中国的母亲也对自己失望透顶而停止了所有的经济援助,就算被学校开除……但他依然很有自信地认为,自己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找到饭吃,找到衣服穿。要说为什么?因为自己长了一张很难让人拒绝的脸。靳洋在饿得快要疯掉的那一天,果真遇到了这样三个人,怪异到不行的三个人——主唱Lily是一个将头发染成金黄色的女人,纤细的胳膊上纹着含苞待放的百合花,锁骨下方有一只侧身飞过的镂空黑色蝴蝶。喜欢在右眼傍边点一颗泪痣,喜欢各种各样的红色指甲油,唱歌的时候喜欢踢翻周围的一切东西,喜欢浓浓的烟熏妆。更重要的一点是,虽然看起来放荡不羁,但只喜欢吉他手光头。光头是这个乐队的队长,名叫李牧。拥有娴熟的弹奏技巧,看起来是三个人中最正常的,表演时没有怪癖,穿着也没有怪癖,就是那头发亮的光头看起来有点吓人,似乎总是扮演着好大哥的形象。红色头发的少年叫安野,贝斯技巧平平,据说是某影视学院的剧本创作专业。比起弹贝斯,更喜欢写故事。靳洋自己也是个三流的鼓手,能被这样的乐队看上,真是天上掉了馅饼。4人组乐队不到三个月,却取得了很好的反响,场场live都能引爆全场。李牧每次将属于靳洋的那一份钱给他的时候,都会像个大哥一样对他说,“既然乐队的收入稳定了,你就没必要去那里工作了吧。”靳洋每次都会收下钱,嘴角是他招牌式的坏笑,宛若古老城堡里的英国贵公子,高贵中带着不羁和放荡,“我喜欢那里。况且,我只干‘坐着的’,又不干‘躺着的’。陪空虚寂寞的老男人说说话而已就可以挣钱,我这长相,不干这个,浪费了。”光头每次都会叹口气说,“别自己作践自己。”靳洋吹了一句口哨,“反正又没人在乎。”那句话,说得任性、委屈,又带着刺眼的自信和光芒。所以当店长发信息跟他说,只有他才能撑住的客人时,他想都没想,破天荒地打了的士,跑到“醉”这里来。“醉”属于高级的娱乐场所,较低的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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