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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服又轻松,所以治愈术也就成了一种仅仅用于作战的神术。圣光治愈术对圣骑士的效果尤其好,因为我们本身就与圣光密不可分,不夸张地说,哪怕我被砍头,只要还连着一点皮,奥尔多都能把我医好。我相信戈玛那个体格绝对承受得起各种治愈术,所以我对他丢了好几个。半晌之后,他从地上爬起来。“你……宽恕了你的敌人?”戈玛看着我,难以置信:“你救我,而不是杀我?”唔,我没有虐杀一个动弹不得的人的习惯,我们圣骑士被要求能不杀就不杀,毕竟我们是信仰组织,不是杀手组织来着。我点了点头——我知道,或许放过对手会被当成侮辱他的精神和品格,但是我认为,新的时代就该有新的规则,这又不是古代那类关于家国忠诚的决斗,也不是两军对垒的阵前,随随便便杀掉失去防抗能力的敌人,反倒是对我自己人格的侮辱。所以我说:“你打不过我的,你输了,你们全部加起来也打不过我。”由此一来——女术士夕露也输了啊,她刚才说的,你打得赢算我输——不过我和她没赌约,我是和戈玛约定,如果赢了,就可以带走两个女士。我和夕露扶起艾希,准备离开。然而,戈玛却横在了我面前,半兽人们缩小了包围圈。我心下一紧,当即准备拔剑,可是……“您真是……太仁慈了!”啊?我目瞪口呆地看着面前的戈玛,他对我深深行礼:“我的能力和武技都比不上您,您不但实力超群,还能治疗伤口,这真是太了不起啦!从现在开始,您就是碎颅部落的新领袖!”哎?我环顾四周,都没人来阻拦一下你们抽风的首领?“新领袖!新领袖!”不但不阻止,半兽人们还发出一阵阵山呼海啸般的欢呼,活像看见什么偶像歌星的迷弟迷妹,天啊,还有女性半兽人对我丢肉块!不,快住手,我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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