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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8 (第3/3页)
林再再只记得大人们叫他小文。直到刚才,林再再才知道,他的全名叫洛颂文。林再再能认出新郎就是小时候的小哥哥挺神奇的,他们最後一次见面是十三年前林再再七岁的时候,他不知道他的名字,长相也与记忆中的稚幼面容样子不甚相似,可是,林再再就是一眼就认出来他最喜欢的小哥哥了。对於一个一毕业就无法把同窗多年的同学的名字和长相对上的人来说,如此惊人的准确认出实在微妙。从一开始的震惊到後来恢复淡定,这期间林再再的思绪从现在飘回幼年,又从幼年飘回现在,只不过半秒间。任何人遇到故人,都会想要怎麽做呢,是惊喜热烈的与其相拥,还是微笑着问候互相寒暄致意?像林再再这种情况,遇到的是童年那麽好的玩伴,激动一下肯定是要的,至少也要说一句「好久不见」或者「居然在这里碰到」之类的话。然而,这些都不在林再再的选择之列,在那半秒里,林再再决定──装没认出来。林再再这样做,主要是觉得都那麽多年的事了,现在各自有各自的生活,他们又不是什麽关系,只是童年的玩伴罢了,如果对方不记得他,或者已经淡忘了那段记忆,兀自提起这些好像会有点尴尬无趣,而且这个小哥哥於林再再而言算是心中最後一片净土,在林再再的心中地位仅次於父母,如果现在的小哥哥已经不是当年的小哥哥,林再再觉得自己会无法接受,那还不如就让他一直保持七岁时的记忆好了。重遇故人,林再再心里不是不激动的,幼时两人相处的点点滴滴涌上心头,怀念之余也有些伤感,看到最喜爱的小哥哥现在过得那麽好,还娶了一个漂亮的新娘子,心中也为他感到高兴,有种放下心来的感觉。「哎呀,总算见着你了,」林再再一走近蒋璎璎便高兴的说:「没想到拉二胡的是那麽可爱的小弟弟嘛。」「你们好。」林再再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对新郎新娘两人说道:「恭喜新婚,祝你们百年好合,早生贵子。」蒋璎璎笑着从伴娘的手里接过一个兔子造型的红包,说:「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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