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子有责_分卷阅读9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9 (第3/3页)

二天早晨再送。

就这样,薛怀笛每天早晨把鹦鹉送去银枫院,晚上下了学,再跑一趟,把鹦鹉带笼子拿回自己的屋子。虽然麻烦,似乎世子在故意整他。但他觉得,与薛慕极交好,以后定不会吃亏,小孩子气他带狗进院子而已,也由得弟弟使性子。

这几天,他家鹦鹉跟着薛慕极,就学会了这句,平时不说,却是每每到银枫院,看见妙语,才闪着翅膀嚷嚷,“箱子,箱子,箱子。”

难道箱子里有瓜子?

色鬼!贪吃鬼!

薛怀笛弹了下笼子,把朝着他做鬼脸的鹦鹉递给妙语。

香味呛得他咳嗽几声,他总觉得妙语丫头,最近几天,身上擦的香粉味道特别浓。

妙音端上一盘薛慕极最爱吃的果子酥,三层酥皮,里面包裹的果酱,是刚刚采摘的蓝莓泥汁,酸酸甜甜,清爽可口,薛慕极立刻停下笔,拉着三哥一起吃。

薛怀笛不怎么喜欢甜食,他只吃了一小口,剩下的,都进了薛慕极的肚子。

拾起薛慕极刚刚抄的书,翻翻瞧来,果然上面如同狗屎一般的字乱爬,书名倒是写的最为端正,。

,价值百两,是一本诗集,是千年前一位郁郁不得志最后跳江身亡的文人所书。

所谓出名要靠死,那位文人活的穷困潦倒,摆地摊卖诗的时候,连乞丐都不屑于搭理他,结果他一死,就立刻出了名,其名号成为文坛神祇流传千年不倒,各方学者争相为其著书立说,各地文豪也以临摹到他的诗作为荣耀,此书连续多年,作为科举考题,是各方学子想走仕途,必须倒背如流的科目。

弟弟一向讨厌读书,怎么突然起性质抄起诗词来?

薛慕极边吃边问,“怎么样,能看懂吗?”

薛怀笛点点头,看是看得懂,薛慕极这□□爬字,放眼平江地界,可能也就他看得懂。

薛慕极也知道这字难看,他模仿写出原身这字,也是费了好大功夫。

想他上辈子,做“纨绔”做到大名鼎鼎,撩美人从没失手过,也必须要有几门过硬专长。除了千杯不醉,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他都精通的不能再精通,随意写几个字,都能当字帖来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