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馐_分卷阅读3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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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32 (第3/3页)

/br>第二章送他一首爱情买卖2

齐屿用勺子把米线里的肉末都收起来,然后啊呜一下全放到嘴里。

满足地眯起眼睛。

他眼光一瞟,小牧也埋头在它的狗盆里头呢。

齐屿以前没养过狗,前半辈子连自己也养不起,别说多只狗子出来了,后来又是当替身,又是寄人篱下的,忙着装乖伺候前老总,哪有心思养。

小牧不是牧羊犬,它比土狗大一点,比金毛小一点,全身多为黄毛,四只爪子是白的,齐屿一开始收养小牧,还给它想了个“踏雪”这样文绉绉的名字,他自己还挺喜欢的,觉得逼格很高,可惜最后“小牧”以压倒性优势完胜了。

把狗改成和前老总一样的名字,总觉得有点不厚道,不过这些道德上的心虚感远远抵不上齐屿内心的舒爽。

作为一个如今啥也没有的屌丝,面对啥都有的某位,只能用这种方式过过干瘾了。

齐屿用慈爱的目光注视了一会儿他儿子,别看它现在油光水滑,甚至有点发福趋势的样子,起初见到它的时候,可以说是瘦骨嶙峋,只有一把狗骨头,一只眼睛出脓睁不开,屁股上还有块秃的,虎视眈眈、瘸着一只后退亦步亦趋,死死盯着他手里热腾腾的鸡蛋饼。

齐屿当时正拎着自己少得可怜的包袱去新窝的路上。

被这么一只流浪狗拦路,还被觊觎了手里的吃食。

一想:“这狗子比我惨多了。”心里头不知怎么的就拨开云雾,出太阳了。

可见,幸福指数这个东西有时是需要对比才能提高的。

齐屿当时慷慨的把他鸡蛋饼里的香肠里脊肉都给了他准儿子,可惜准儿子毕竟流浪了太久,而且不知道在流浪的时候吃了多少苦,对他这个准爸爸敌意很重,狗脸上露出最多的表情就是龇牙咧嘴。

齐屿废了好大工夫,几乎全部精力都栽在它身上了,才把它从垃圾桶旁边捡回去养着,齐屿他儿子喝的比他好,吃的比他高档,用的药比他贵,总算把小牧养成了一只俊美的土狗,尤其是蹲坐着的时候,威风凛凛,狗见狗爱!

齐爸爸心里那成就感和幸福感就别提了。

天天牵着出去炫儿子。

齐屿想了一圈自己与狗儿子的相依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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