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求必应_分卷阅读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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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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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里成功的人士有不少,但不外乎有两种,一种是靠自己打拼终于可以在金字塔的顶端跳舞,一种是生来就含着金汤勺。前种一般都看不起后种,没有尝试过失败,怎么明白成功者得艰辛。而后者则总在想,既然自己又条件,又何必花费那十几年的时间!

于修云属于前者,他出生不好,在一个北部小小的农村,村里最好的孩子考上中专,更多的是学校识了几个字,会算一点帐就退学,光着脚丫子在田野里跑,或者早早挑起了家里的单子去镇子里打工,能干什么呢?力气大的挑水泥,搬砖头,学些建筑的活计;力气小的只能在餐馆里端端盘子,或者给那些个三流的厨师打打下手。

不过,这些都不是于修云的童年,他小时候也贪玩,总被父亲打手心,一下一下,打得笔都握不住。于修云有一个哥哥,就是村里唯一的中专生,现在听说在一家很小很小的公司工作,在城里人看根本算不上什么,但是村里的人对他父亲却敬重起来,父亲励志将他这个老来子培养起一个大学生。初中就让他到哥哥带着的城市去读书。

也许接触的人变了,也许是受到的教育不同了,于修云的性子倒是渐渐沉稳起来,也不想小时候那么疯了,这个人寡言少语,只知道埋头读书。

初中的时候那些个城里的孩子还看不起他这样的乡下孩子,受了不少欺负,许是这样,于修云便刻意的学期了城里的一些腔调。到了高中,于修云的身上再也看不出有乡下孩子的乡野气了。

他的五官也渐渐显出了行,眼神日渐锐利,面庞冷硬如刀锋雕刻过一遍,就是不爱笑,但是依旧够招蜂引蝶了。只是此时于修云又发现了一个问题,他不喜欢女生,喜欢男生。特别是那时身边的一个斯文秀气的同桌,说话温温得如一杯茶,握笔的手白皙修长,每次看见于修云都会一阵心驰神荡。但是他从未从表面上表达出来。

初中三年依旧放他学会了隐忍,他知道这是不正常的,在富人家还是可以玩玩的兴趣,但是在他这样的乡下小子来说,这够让人骂变态了。

后来于修云上了大学,还找过女生谈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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