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独角兽_分卷阅读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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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 (第2/3页)

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能闭上眼就坚决不会睁开,就连开车的时候都是窝在驾驶座里,一副迷迷瞪瞪的样子,丝毫不在意身边的人坐的是全车最危险的地方。不过我看他是故意这么做的,依据是他所有的朋友包括我在内都只坐过一次他开的车,再往后在车里他所做的最严肃的事情就只剩下了玩头发。

种种迹象表明,跟叶耽在一起决不是个什么会令正常人觉得幸福的事情,因为有他在就意味着我的自由全部被剥夺,他不喜欢烟味儿,我就被迫必须放弃我挚爱的浓浓的万宝路,改而抽那种完全不像男人抽的几乎没什么烟味儿的特醇七星(从这一点还是能看出我的坚持的,毕竟在抗争了半个月之后我终于不用戒烟了!);他喜欢喝酒,我这个三杯下肚就开始天旋地转的人便时常要陪这个酒鬼喝什么56度的红星二锅头;他喜欢吃辣椒,所以每次点菜的时候总会冲着服务员难能可贵的睁开那双圆得像ET亮得像要淌出水来的眼睛,用一种我从来没有福气听到的很健全清晰的人声说“请多放一点辣椒,越辣越好,他不吃辣椒,给他准备一杯茶水涮涮好了……”总而言之,此人的罪状罄竹难书!在我看来,他就是一个天上天下我最大旁人全是蛇虫鼠蚁的家伙,真不知道他的公司怎么会容忍这种蠹虫继续在里面骗吃骗喝骗奖金的。

埋怨归埋怨,无论我多么不愿意承认,叶耽在我朝气蓬勃的青春岁月中(29岁还能称为青春吧?)仍是扮演了一个基本不可缺少的角色,一个情人,一个玩伴,一个酒友,一个不能抹去的存在。

PartII

造成我俩认识的原因是酒,那样最能乱性的东西。那天,天上下着蒙蒙细雨,我这个从来不知浪漫为何物的人突然有了一种莫名的哀怨,不论原因是什么,总之我开着我的佳美直奔本市最著名的酒吧一条街而去。认识我的人都会说我肯定是撞邪了,毕竟我是那种宁可牺牲千人,绝不多饮一滴的酒桌上的讨厌鬼。叶耽曾经难得豪迈的对我说:“不喝酒的男人跟不看足球的男人一样,都不能算是男人!”言下之意好像他这个酒鬼兼球迷才是正经的汉子,结果么,嘿嘿,当然是让我逞了一番淫威来让他承认我的雄风。无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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